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 1297—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技术规范》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出台《技术规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 1297—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技术规范》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答:一是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化管理是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是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下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重要补充,对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提升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推动排污许可证由“一本书”转变成“一张网”。通过将二维码信息展示在排污许可证副本排放口信息页、实体排放口附近,为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和排污单位自我管理提供信息便利。监督管理人员通过扫码,不仅可快速获取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与排放口相关的“产治排”关联信息、许可信息,还能实时查看最新的自行监测信息、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浓度、实际排放速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监督执法记录等,使排污许可证变得立体鲜活。
三是提升信息化手段辅助执法监管。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化管理是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逐步深入到对每个具体排放口的监管,从管控主要污染物转向多种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的需要。利用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可辅助环境监管执法,实现对污染物产治排全流程分析与合规性检查,推动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全过程管理。
答: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是利用现有的二维码技术,以二维码为载体对污染物排放口管理对象进行唯一标识,应用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国家统一编码,为污染物排放口赋予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二维码。根据二维码数据结构及信息服务,二维码应承载固定污染源代码、排放口代码、服务网址等信息。
答:按照技术规范,根据排放口代码为每一个排放口编制唯一的二维码,一个排放口对应一个二维码,并将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展示在排污许可证副本的排放口信息页,以及排放口周边。企业及监督管理人员通过扫码,可快速获取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口基本信息、排放口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相应的自行监测、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
答:鼓励排污单位主动张贴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主动配合在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口,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等处,张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二维码标识。
鼓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信息化管理需要张贴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编码系统获取统一分配的唯一代码后,获得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并张贴在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
答:排污单位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排放口二维码标识,自行印制或统一印制后,将排放口二维码标识与排放口一一对应,标识位置尽量设置在少油污、少触碰、少摩擦、少高温、少潮湿等不易对二维码产生污损,且便于扫描、易于识读的位置。
排污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微信、浏览器等主流便携设备APP扫码,获取排放口二维码数据服务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放口基本信息、排放口许可管理要求、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等,进行排污许可合规性自检,促使排污单位依证守法、按证排污,提高环境管理自觉性。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可以通过专用执法机扫描识读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查验排放口是否为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口,排放口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关联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等,并结合排污许可事项,准确识别是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问题。结合历史执法检查记录,判断本次现场执法检查重点与要点,提升执法检查效率。
问: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的应用试点情况怎样?下一步如何推进实施?
答:目前,上海市、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河北省、济南市等地区已在全国率先设立排放口二维码标志牌,通过整合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系统数据,利用信息化协同监管模式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为加强执法监管人员对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口的监督管理提供了信息资源,有力提升了基层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的应用实施,一是制作宣传视频,优化平台功能,做好宣传培训;二是发布工作通知,指导开展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应用,推动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