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m~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加强超高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落实《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m~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为加强超高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落实《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m~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指南-定稿.pdf(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
4 结构安全专项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点
4.1.1 结构安全专项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 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结构布置和选型、设计参数、 结构分析主要结果等,并应提出确保结构安全的技术措施。
【说明】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抗震、抗风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 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等。
4.1.2 结构设计计算书 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 电算的原始参数, 结构自振特性, 整体计算结果, 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控制等。
4.1.3 建筑和结构初步设计图纸深度 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
4.1.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基础方案。
4.2.1 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4.2.2 结构计算分析模型和计算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