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义乌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中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2023年度义乌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中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8-1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09-1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09-2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义乌全市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破格申报
符合下列条件中 3 项以上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者,可破格(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 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 年的)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县(市、区)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立功竞赛、质量管理奖、规划等奖项获得者。
2、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
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15 年以上,近五年(含五年)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4、近五年获得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1 项发明专利或 3项以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
5、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国家、省级工法的编写者;国家、省标准设计图集的设计者;市(厅、局)以上施工技术指南编写者。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省交通运输厅学时登记细则及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执行。
申报纪律
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或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并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三)存在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