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部件检查、测试 (一)风管 2. 强度和严密性 ( 1 )风管应按系统类别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 2 )排烟风管应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3. 制作和连接
一、系统部件检查、测试
(一)风管
2. 强度和严密性
( 1 )风管应按系统类别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 2 )排烟风管应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3. 制作和连接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 3mm ,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排烟风管法兰垫片应为不燃材料,薄钢板法兰风管应采用螺栓连接。
( 1 )金属风管
1 )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 150mm ,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 1.5mm 的可采用焊接。
3 )风管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他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 )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40mm 的不燃绝热材料。
( 2 )非金属风管
1 )无机玻璃钢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 120mm ;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3 )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玻璃布,必须无碱或中碱,风管的表面不得出现泛卤或严重泛霜。
4. 安装
( 1 )风管的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 2 )现场风管的安装不得缩小接口的有效截面。
( 3 )风管支架、吊架的安装应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 2016 )的有关规定执行。
( 4 )风管与风机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若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则不宜采用柔性连接。
( 5 )风管与风机连接若有转弯处,宜加装导流叶片,保证气流顺畅。
( 6 )当风管穿越隔墙或楼板时,风管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 7 )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 150mm 的距离。
检查方法∶各系统按不小于 30% 检查,采用核对材料、尺量检查、目测观察等进行检查。
(二)排烟防火阀
1. 安装
( 1 )型号、规格及安装的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2 )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 200mm 。
( 3 )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 4 )应设独立的支架和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2. 功能测试
( 1 )进行手动关闭、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关闭应严密。
( 2 )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分区内排烟管道上的其他阀门应联动关闭。
( 3 )阀门关闭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4 )阀门关闭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停止。
(三)送风口、排烟阀(口)
1. 安装
( 1 )安装位置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 2 )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
( 3 )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 1.3 ~ 1.5m 的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动作可靠。
2. 功能测试
( 1 )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远距离控制机构的脱扣钢丝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 2 )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分区的常闭送风口和同一防烟分区内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联动开启。
( 3 )阀门开启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4 )阀门开启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启动。
(四)挡烟垂壁
1. 安装
( 1 )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2 )活动式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60mm ,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 。
( 3 )活动式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 1.3~1.5m 的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 4 )活动式挡烟垂壁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动作应灵活、可靠。
2. 活动挡烟垂壁测试
( 1 )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 2 )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内挡烟垂壁应在 60s 以内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 3 )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五)排烟窗
1. 安装
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 1.3 ~ 1.5m 处,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2. 自动排烟窗测试
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内排烟窗应能联动开启;完全开启时间应在 60s 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
(六)送风机、排烟风机
1. 安装
( 1 )风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正确。
( 2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m; 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 。
( 3 )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 600mm 。
( 4 )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应设置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 5 )吊装风机的支架、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 6 )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
2. 测试
( 1 )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 2h ,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 2 )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并测定风机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其结果应与设计相符。
( 3 )能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风机的启动、停止;风机的启动、停止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 4 )当风机进、出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者电动风阀时,风阀的开启与关闭应与风机的启动、停止同步。
二、系统检测验收
(一)一般要求
(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文件,系统设备手动功能验收、系统设备联动功能验收、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设施验收、机械防烟系统验收、机械排烟系统验收中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定为 A 类不合格。
( 2 )资料查验内容任一款不符合要求的,定为 B 类不合格。
( 3 )系统观感质量检查任一款不符合要求的,定为 C 类不合格。
( 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 A=0 且 B ≤ 2 , B+C ≤ 6 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系统设备联动功能
1. 送风口的开启和送风机的启动要求
( 1 )加压送风机的启动方式包括∶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 2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应能在防火分区内的火灾信号确认后 15s 内联动同时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
2. 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开启和排烟风机的启动要求
( 1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包括∶现场手动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 280 ℃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 2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 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 30s 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 3 )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3. 活动挡烟垂壁控制要求
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 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 60s 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4. 自动排烟窗控制要求
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当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时,自动排烟窗应在 60s 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开启完毕。带有温控功能自动排烟窗,其温控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 30 ℃且小于 100 ℃。
(三)机械防烟系统
( 1 )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最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避难层(间)仅需选取本层,测试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风压值及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值,应分别符合相关规定,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 10% 。
( 2 )对楼梯间和前室的测试应单独分别进行,且互不影响。
( 3 )测试楼梯间和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时,应同时开启三个楼层的疏散门。
(四)机械排烟系统
( 1 )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 10% 。
( 2 )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