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师们,一般都会跟着项目走,项目在哪人就在哪。那么职称证书也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有一个核准政策, 简单理解就是验证证书真伪, 核准通过后,按照当地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 换发当地证书。 参考文件条款: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 第四章 组织评审
建筑工程师们,一般都会跟着项目走,项目在哪人就在哪。那么职称证书也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有一个核准政策, 简单理解就是验证证书真伪, 核准通过后,按照当地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 换发当地证书。
参考文件条款: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
第四章 组织评审
1、异地转职称证程序:根据(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则意见一,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省所属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认知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需要的材料: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外地水平考试成绩单、原职称证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3、作为接收职称方,外省的证书在当地职称委员会核验通过后,会换发当地的职称,办理扭转。原来的使用证书会被当地职称评审委员会收回放入给你新办职称的档案里面去,作为原始备案使用,如果后期发现职称证书存在问题,那么新办的职称会被注销收回作废,所以不要跨省办个协会的职称拿回当地评审委员会做扭转。
另外,部分地区有互认政策。 比如: 北京、天津、河北,3个地区互认,也就是说这3个地区之间不用重新认定、转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