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桩与承台连接的一端或各节桩连接端处可设置锚固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桩与承台连接时,应采用桩顶填芯混凝土中埋设连接钢筋的联结方式,对于没有截桩的桩顶,可采取桩顶填芯混凝土内插钢筋和在桩顶端板上焊接锚筋相结合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桩与承台连接的一端或各节桩连接端处可设置锚固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桩与承台连接时,应采用桩顶填芯混凝土中埋设连接钢筋的联结方式,对于没有截桩的桩顶,可采取桩顶填芯混凝土内插钢筋和在桩顶端板上焊接锚筋相结合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桩顶嵌入承台内的长度宜为 50mm~100mm ;
2.2 填芯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承台和承台梁提高一个等级,且不应低于 C35 。填芯混凝土应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微膨胀混凝土。混凝土限制膨胀率和限制干缩率的测定应按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的规定;
2.3 管腔内壁浮浆应清除干净,并刷纯水泥浆。填芯混凝土应灌注饱满,振捣密实;
2.4 承压桩的填芯混凝土深度不应小于 3d ,且不应小于 1.5m ;抗拔桩的填芯混凝土深度应按本规程4. 2.12 条规定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3m ;
2.5 埋入桩顶填芯混凝土中的连接钢筋长度应与桩顶填芯混凝土深度相同;
2.6 对于承压桩,连接钢筋配筋率按桩外径实心截面计算不应小于 0.6% ,数量不宜少于 4 根。连接钢筋锚入承台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20 倍钢筋直径;
2.7 对于抗拔桩,连接钢筋按 4.2.12 条计算确定,连接钢筋锚入承台内的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
3.3 管桩上下节拼接可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或机械连接,接头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的具体要求;
3.4 用作抗拔的管桩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经专项设计的焊接;
3.5 管桩用于支护工程且接桩需满足等强连接时,应进行接桩专项设计;
3.6 当地下水、地基土为强腐蚀等级时,应采用机械连接,宜同时采用封闭围焊;当地下水、地基土为中等腐蚀环境时,宜采用机械连接,也可采用焊接连接并预留端板厚度和焊缝深度腐蚀裕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046 的要求。
4.1 根据地质条件和布桩情况选用桩尖,宜选用开口型桩尖;
4.2 腐蚀环境下的管桩或当桩端位于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时,桩尖宜选用一体化桩尖。亦可根据穿过的土层性质、打桩力的大小以及挤土程度选择平底型、平底十字型或锥形闭口型桩尖。采用钢桩尖时,桩尖焊缝应连续饱满不渗水,且在首节桩沉桩后立即在桩端灌注高度 1.5m ~ 2.0m 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或中粗砂拌制的水泥砂浆进行封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25 ,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15 ;
4.3 桩尖采用钢板制作时,钢板应采用 Q235B 、 Q355B 钢材,其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 GB/T 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 )有关规定,钢板厚度不宜小于 16mm ,且应满足沉桩过程对桩尖的刚度和强度要求。桩尖制作和焊接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