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相关要点摘录如下:目标:到 2025 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00 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 万立方米/ 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 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以上。
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23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相关要点摘录如下:
目标:到 2025 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00 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 万立方米/ 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 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以上。
统筹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设施运行维护,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
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
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排放达标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
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加强基地(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理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