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 通州区引进人才补贴对象有哪些? (1)2021年12月1日后首次到通州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
(1)2021年12月1日后首次到通州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
(2)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到通州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3)2021年6月15日后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型技师及“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5)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省“双创计划”、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资助对象等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全职创新人才。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综合补贴500元/月,累计不超过36个月;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给予1000元/月,累计不超过36个月;
(2)“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紧缺型技师给予综合补贴1800元/月(含市级1000元),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硕士研究生、 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给予生活津贴3000元/月(含市级2000元),累计不超过36个月;
(4)博士研究生、 正高级职称 给予生活津贴5000元/月(含市级3000元),累计不超过36个月;
(5)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省“双创计划”、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对象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6)入选区“510英才计划”资助对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若双方补贴标准一致,按标准的1.2倍执行;若双方补贴标准不一致,按就高一方标准的1.1倍执行。
(1)“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紧缺型技师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 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给予25万元(含市级15万元)购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 正高级职称 给予50万元(含市级30万元)购房补贴;
(4)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6)省“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对象,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7)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1)人才须从通州区行政区域外首次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
(2)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才必须在首次来通州之前取得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全日制大专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相应学历学位)
(4)申请人才按规定在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申领生活(综合)津贴(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通州区缴纳企业城镇职工保险满6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申领购房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通州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5)购房补贴实行先购房后申请。
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期限,必须是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州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市级补贴:线上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或“南通市区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或“南通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进行申报。
(2)区级补贴:线下日常受理。相关人才政策及申报材料在通州人力资源网政策公开和公告公示栏内下载,受理地址为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