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管敷设 明配的电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 2.在距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中间直线段固定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明配管采用的接线或过渡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5m ,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m 。
#1线管敷设
明配的电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
2.在距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中间直线段固定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明配管采用的接线或过渡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5m ,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m 。
2.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防液型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应完整无损。
3.当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撞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明配的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管卡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3m 。
塑料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 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 护措施;
3.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
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应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室外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地敷设的钢导管,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导管的壁厚应大于2mm;
2.导管的管口不应敞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在盒、箱内或导管端部设置防水弯;
3.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导管的管口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
2.钢导管或刚性塑料导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3.除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钢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外,其余场所敷设的钢导管内、外壁均应做防腐处理;
4.导管与热水管、蒸气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下面。
进入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 基础面 50mm~ 80mm。
当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 8mm ,并应设置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 分支处或端部 0. 3m~ 0. 5m 处应设置固定支架;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
除设计要求外,对于暗配的导管,导管表面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m 。
导管穿越密闭或防护密闭隔墙时,应设置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套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宜为 30mm~ 50mm ,导管穿越密闭穿墙套管的两侧应设置过线 盒,并应做好封堵。
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电气导管敷设示意图
支架安装示意图
#2线、缆敷设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并宜少交叉;
2.电缆转弯处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3.在电缆沟或电气竖井内垂直敷设或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应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4.在梯架、托盘或槽盒内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应每隔2m固定,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m~10m处应设固定点;
5.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6.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无挤塑外护层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支(吊)架直接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8.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9.电缆出入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及配电(控制)柜、台、箱、盘处应做固定;
10.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
3.最上层电缆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最小净距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方配电柜、台、箱、盘时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且不宜小于上表所列数再加80mm~ 150mm;距其他设备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护板。
4.当设计无要求时,最下层电缆支架距沟底、地面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5.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求做处理。
直埋电缆的上、下应有细沙或软土,回填土应无石块、砖头等尖锐硬物。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除设计要求外,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应相同。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 合磁路。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对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 制作的电缆头,其电缆接地线应回穿互感器后接地;对尚未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电缆接地线 应在零序电流互感器前直接接地。
电缆的敷设和排列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在温度变化大的场所、振动场所或 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取“S”或“Ω”弯。
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槽盒内不宜同时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
2.同一路径元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槽盒内的绝缘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套)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积的40%,且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 根。
3.当控制和信号等非电力线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时,绝缘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积的50% 。
4.分支接头处绝缘导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
5.绝缘导线在槽盒内应留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1.5m ;当垂直或大于45度倾斜敷设时,应将绝缘导线分段固定在槽盒内的专用部件上,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直线段长度大于3.2m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6m;槽盒内导线排列应整齐、有序。
6.敷线完成后,槽盒盖板应复位,盖板应齐全、平整、牢固。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钱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盒(箱)的设 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除塑料护套线外,绝缘导线应采取导管或槽盒保护,不可外露明敷。
绝缘导线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绝缘导线穿入导管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
与槽盒连接的接线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配线工程完成后,盒(箱)盖板应齐全、完 好。
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构)筑物的绝缘导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
电气软管连接示意图
线管过变形缝示意图
#3线缆与设备连接
当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或设备接线端子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的各类搭接连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及连接螺栓的力矩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一个连接处需要多个螺栓连接时,每个螺栓的拧紧力矩值应一致。
2.母线接触面应保持清洁,宜涂抗氧化剂,螺栓孔周边应无毛刺。
3.连接螺栓两侧应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应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4.螺栓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或设备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或设备接线端子搭接,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与铜:当处于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时,搭接面应搪锡或镀银;干燥的室内,可不搪锡、不镀银。
2.铝与铝:可直接搭接。
3.钢与钢:搭接面应搪锡或镀银。
4.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搭接面应搪锡;在潮湿场所,铜导体搭接面应搪锡或镀 银,且应采用铜铝过渡连接。
5.钢与铜或铝与钢搭接面应镀银或搪锡。
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面积在10 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铝合金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积在2.5 mm2及以下的多芯铜芯线应接续端子或拧紧搪锡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积大于2.5 mm2的多芯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搪锡。
4.多芯铝芯线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铝芯线接续端子前应去除氧化层并涂抗氧化剂,连接完成后应清洁干净。
5.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