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惠州职称人才领补贴啦!
兴奋的香烟
2023年10月11日 13:43:11
来自于广东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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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补贴了!惠州人社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2年及之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一、安家补贴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以下6条) 1. 2022年及之后引进且首次在惠参加工作。


领补贴了!惠州人社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2年及之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一、安家补贴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以下6条)


1. 2022年及之后引进且首次在惠参加工作。


2. 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持有非参公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且全职在本市工作,其中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本市从事相关行业。国(境)外人才每年在境内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183天。对不能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股东、创始人、法人、出资人等,须提供相应股权协议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 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均满12个月且当前正常参保。同时,本市是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参保单位、扣缴义务人与用人单位一致。


5. 在引进到本市工作前已持有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


6. 具有本市户籍(国外、境外人才不受此项限制)。


(二)补贴标准


1. 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按6万、7万、7万发放。


2. 博士后、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3. 上述人才补贴均为税前金额;发放单位将依法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人才补贴个人所得税;所发放金额为税后金额。


(三)年龄计算


按照人才在惠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时间计算,同时参考人才首次在惠参加社会保险时间。


二、落户补贴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以下6条)


1. 2022年及之后新引进且首次在惠参加工作。


2. 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45周岁以下持有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新引进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35周岁以下持有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


3.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持有非参公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且全职在本市工作,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需在本市从事相关行业。国(境)外人才每年在境内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183天。对不能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股东、创始人、法人、出资人等,须提供相应股权协议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 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均满12个月且当前正常参保。同时,本市是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参保单位、扣缴义务人与用人单位一致。


5. 在引进到本市工作前已持有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


6. 具有本市户籍(国外、境外人才不受此项限制)。


(二)补贴标准


1. 应届硕士毕业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享受一次性1万元落户补贴。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享受一次性最高5000元落户补贴。 其中,“双一流”院校(以毕业当年的“双一流”院校名单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中级职称、技师等专业人才按每人5000元发放,其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发放。


3. 上述人才补贴均为税前金额;发放单位将依法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人才补贴个人所得税;所发放金额为税后金额。


(三)年龄计算


按照人才在惠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时间计算,同时参考人才首次在惠参加社会保险时间。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


四、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2。


五、申报流程


(一)通过“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审批。市直单位直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批。


(三)审核通过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发放名单。


(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发至人才在本市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六、有关要求


(一)从申请人首次到本市工作开始计算,3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受理。


(二)凡发现存在学历学位造假、违纪违法、严重失德失信等问题的,终止申报资格,并退回自造假之日起已发放补贴;未退回的,由市委人才办督促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追回。


(三)申请人在申领完第一次安家补贴后,续领二、三次时要更新申领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 本次安家补贴申报为引进后第一年,落户补贴申报为一次性。请提供从引进开始相应12个月社保险缴纳证明和个税完税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


1. 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 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存在违背公序良俗情形;


3. 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


4. 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其他文件规定不能享受本补贴政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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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云外
2023年10月11日 16:15:04
2楼

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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