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只签名没有签署意见,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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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11:34:59
来自于造价筹划
只看楼主

导读: 在工程实践中,人们可能习惯于将“现场签证”和“现场签证报告”简称为“工程签证”。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它们作为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两种签证形式已在业内存续了许多年。

导读:


在工程实践中,人们可能习惯于将“现场签证”和“现场签证报告”简称为“工程签证”。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它们作为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两种签证形式已在业内存续了许多年。


“现场签证”顾名思义就是在施工现场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签证操作。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现场签证”通常需要施工现场经授权的现场管理人员的签证确认,同时签证方还应做好现场影像留存等相关记录,以便为事后进行对签证内容的控制和签证进入工程结算提供辅助证明。


“签证报告”则是对工程现场签证进行总结和归档的文件。具体一点说,它是对施工过程中签证操作所做的记录与整理,其中包括了签证内容、签证费用、工程变更事项等。在工程签证报告编制过程中是需要审核签证费用、计取费率是否合理,并且要求其内容与现场签证相互呼应。工程签证报告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对现场签证操作提供可证明资料,以便后续进行合同价款变更、预备费使用等提供依据。


从以上对两个概念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工程现场签证和工程签证报告其实是相互统一的,前者是签证操作的实际过程,后者则是对签证操作的总结和归档。在实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规范化的工程签证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正确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类项目,结算时准确合规“工程签证”更是对工程价款的调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签证”中只签名、不签意见的法律效力分析:


既然是签证就自然存在“签”与“证”两方面的问题,通过对诸多建设项目纠纷案件的复盘,发现不少的工程纠纷,都涉及签字是否有效,签字究竟代表了什么涵义,没有签字意见的工程签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一系列与签证有关的问题。


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变更方式,主要是用于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事项,如工程量、合同价款、费用支付等。那么,工程签证只有签证人的签名,没有签证意见,在工程实践中会引起什么法律后果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程签证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约定,系签证双方的法律行为,其签证结果可视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签证”中虽然没有签署意见,但只要合同双方签名确认,此时的工程“签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所以,在签证问题上,不要抱侥幸心理,认为我只是签了个名,并没有签署意见,可以逃避责任,这种做法是极不可取的。


其次,没有签字意见的工程签证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这种签证却存在着效力上的风险。如当出现工程纠纷时,签名人可以将其签名可以解释为只是签收,即表示我收到了你的“签证”,不表示我同意你“签证”的具体内容。这无疑会给“签证”效力带来一定的风险。现实中很有可能因为没有对方的签字意见而导致争议发生,还需要纠纷双方通过其他证据来弥补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综上,工程“签证”虽然没有签字意见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但只要签证双方签名确认,工程签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但话又说回来,为了避免签证双方对“签证”产生歧义,避免争议的发生,建议在工程“签证”过程中,还是签上如“同意现场签证全部内容”,或 “现场的全部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等内容,若对签证内容不同意,则需注明不同意哪些内容等签证的具体意见。


二、规避工程签证法律风险的建议措施


1、关注签字人的书面授权。既然工程签证需要签名,那么这个签证人就必须获得授权的人的书面授权,否则签字会无效。在签证前签证人需向对方出示签证授权委托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授权的证明材料。如:又能代表签证人之前的签字已经发挥了作用,即使没有收到对方的“书面授权书”仍可视为该签证人具备了签字权。


2、完善签证流程。建议通过建立双方的收发文流程完善签证工作程序,避免一方在收到工程签证后消极拒签情况发生。严格的收发文工作流程在一定程度上能规避对方消极拒签,有意拖延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收发文记录可以从对方收到工程签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时间,鞭策对方需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给予及时反馈,否则,可按计价规范解释的相关条文,认为对方已默认签证的全部内容。


3、口头指令及时转化。工程实践中,由于环境的限制,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常常会通过口头指令要求承包人做一些合同之外工作,这种情况下,作为施工方应及时对建设单位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形成工程签证。


4、注意收集其他材料。作为工程签证的补充材料,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签证的有效补充证据,如施工现场照片、录像、录音等。


5、建议在签署工程签证时,尽量确保签证格式正确、编号日期清楚,讲述内容准确无偏差,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和实际发生的事件的照片等证据。


6、建议在工程签证过程中,与签证各方保持良好的工作沟通,确保在进行工程签证时能对签证的事件有所知晓,让签证人能心甘情愿地完成工程签证。


7、“工程签证”是工程建设中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重要的文件,还需要依据合同约定,需要签证盖章的地方一定别忘记盖章和签署意见。


结语:


虽然没有签字意见的工程签证可能会带来签证效力风险,但只要签证双方进行了签名确认,那么,这份工程签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过为了避免因工程签证的不规范,引起签证双方不必要争议,建议采纳以上有关签证的建议措施,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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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mux_79016
2023年11月23日 11:50:52
2楼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因此,仅签名而未签署意见的“工程签证”是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在进行“工程签证”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签署了意见和签名。详细规定可参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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