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业主进行管理方法
建设程序一般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01
①、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由具有项目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向计划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水力发电、供水等生产经营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在流域综合规划、流域专业规划或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告,实行公开招商。
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批准后即进行公开招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报批。
02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建设的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经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法人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根据需要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文件材料:
(一)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批件;
(二)河道水域占用许可批件;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六)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区内);
(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八)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九)融资方案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十)水力发电项目应加附电力市场准入批件。
03
③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件,依照有关规程、规范和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前,一般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后,由项目法人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是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04
④建设实施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准,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正式开工:
(一)取得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施工场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应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三)已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程;
(四)已按招投标的规定择优选定了监理单位和主要施工队伍;
(五)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六)需取水的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申请批件;
(七)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八)年度建设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
05
⑤竣工验收
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要严格按照有关验收规程进行。未经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或交付使用。
工程招标投标
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当地相关招标投标办法以及水利行业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
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二)用地已经批准;
(三)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四)施工准备工作已能满足工程开工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
(六)施工招标申请书已批准。
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实行监理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一般应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并订立书面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在资金、工期、质量等方面 实施控制、监督。监理单位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时应当报告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经招标确定的施工队伍也必须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应的施工资质。
设计单位对工程勘测设计的质量负责,在工程验收时应对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提出设计方面的评价意见。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施工单位都要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监理单位依据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必要时要进行抽检。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施工单位处理或返工。对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联系单施工。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在工程验收前提交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核定工程质量。无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意见,施工单位不得交验,任何单位不得组织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伤亡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应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渡汛方案,报具有项目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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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遗迹 :欧阳埭的风云史事欧阳埭是邗沟南端最早出现的大型堰埭,是东晋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水利工程。埭在河上,河因埭名,欧阳埭既是水工建筑物,又是河道的代称。由于连接着邗沟和长江,当交通冲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埭,又称堰。《扬州水道记》:“埭即堰也。”《辞海》:“埭,堵水的土堤。”《说文》:“堰,壅水也。” 堰埭是一种较低的能挡水、溢流和航运的建筑物,元以后这类建筑统称为坝。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欧阳埭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拦水,用来关潮水,防走泄,保证一定的水位;二是通航,它由土石混合料砌筑而成,埭的上、下两侧各建成一定坡比的斜坡,以连接上下游航道。顶部平缓呈弧形,作为上下游坡面的过渡段。船只进出长江时,先卸下货物,在斜坡上敷以泥浆,用人力或者畜力拖拉过埭,成为原始的斜面升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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