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职称评价标准》),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 《职称评价标准》根据《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设置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系列基本要求和大数据产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指标,旨在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牵引”作用,促进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和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职称评价标准》),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
《职称评价标准》根据《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设置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系列基本要求和大数据产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指标,旨在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牵引”作用,促进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和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