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 项目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及 临时零星用工人员 应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 , 并实行每日考勤
日前,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 项目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及 临时零星用工人员 应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 , 并实行每日考勤 。
2、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实名制登记后一个月内,应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项分账管理。 严禁总承包 (专业承包)单位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委托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 代发 , 严禁将工资直接发给班组长 。
3、 对于不足一周的临时零星用工 , 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和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查。
4、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等相关人员应 当按规定在“宁勤绩”小程序录入信息并 动态记录其出勤履职 情 况。
5、奖惩:
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 通报表扬 并推广成功经验,并将视情给予信用考核 加分 , 优先推荐参加评奖争优活动 ;
对拒不整改、相关制度执行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主体 核减建筑市场信用分值、行政处罚等处理 ;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 全市建筑市场限制准入 处理,必要时报上级部门进一步处理。
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