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锚索被广泛应用于边坡支护工程,其使用寿命取决于其耐久性,使用寿命的最大威胁则来自于腐蚀。《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2.3条对此作严格规定: 该条完全照搬《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15的第4.5.3条(原为强条),给出了不同腐蚀环境、不同防腐保护等级、不同锚杆类型的防腐保护构造要求(GB50086表4.5.4),防腐保护等级分为
锚杆/锚索被广泛应用于边坡支护工程,其使用寿命取决于其耐久性,使用寿命的最大威胁则来自于腐蚀。《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2.3条对此作严格规定:
该条完全照搬《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15的第4.5.3条(原为强条),给出了不同腐蚀环境、不同防腐保护等级、不同锚杆类型的防腐保护构造要求(GB50086表4.5.4),防腐保护等级分为I、II、III三级。
锚杆的防腐保护等级与措施应根据锚杆的设计使用年限及所处地层的腐蚀性程度确定(GB50086第4.5.1条)。旨在满足锚杆使用期的化学稳定性,这是国内外相关标准对锚杆防腐保护的基本要求。
GB50086第4.5.2条给出了地层腐蚀性判别依据,当对地层的检测与调查中,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判定该地层具有腐蚀性:
1. PH值小于4.5;
2. 电阻率小于2000Ω·cm;
3. 出现硫化物;
4. 出现杂散电流或可造成对水泥浆体与杆体的化学腐蚀。
很明显,第4.5.2条与表4.5.4无法对应。它仅仅给出了地层具有腐蚀性的判据,并没有给出腐蚀性程度划分依据,也不清楚表4.5.4中的防腐保护等级与第4.5.1条的腐蚀性程度是怎样一种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GB50021-2001(2009年版)规定,混凝土结构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取水样、地下水位以上取土样,部分水上部分水下两者均分别取样,分别进行腐蚀性测试,每区、每层、每类取腐蚀性分析试样不小于2件。根据腐蚀介质测试指标,结合环境类型影响与地层渗透性影响,腐蚀等级分为强、中、弱、微四级。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对边坡工程勘察时的腐蚀性评价是如何要求的呢?
GB50330强调了水土对支挡材料的腐蚀性及地下水的力学作用、物理作用、化学作用评价,内容详见第4.2.2条第8款与第4.2.12条,这与GB50021倒是一脉相承。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GB50021中的腐蚀等级判别依据与数值与GB50086的第4.5.2条的数值并不一致,更遑论与防腐保护等级对应了。
根据GB50086第4.5.2条的PH值与电阻率分析,GB50021中的中等腐蚀、强腐蚀及部分B类环境的弱腐蚀才可判定为边坡工程中的具有腐蚀性地层。
来源岩土312,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