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建筑工程乙级专项设计资质时,企业在配备人员和业绩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人员配备: 注册建筑师:至少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或二级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样需要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或二级结构工程师。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如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造价、环境艺术等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需满足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设计经验、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主持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设计项目。
申办建筑工程乙级专项设计资质时,企业在配备人员和业绩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人员配备:
注册建筑师:至少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或二级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样需要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或二级结构工程师。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如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造价、环境艺术等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需满足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设计经验、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主持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设计项目。
业绩要求:
企业应独立完成并已竣工验收的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这些项目应符合乙级资质所要求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设计合同、设计方案、施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等,确保每个项目都能反映企业的设计能力和水平。
人员业绩关联:
申报的业绩应与申报人员密切相关,企业需提供证明申报人员在所列业绩项目中担任重要角色的证据,如设计文件上的签名、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
申报人员的个人业绩也应符合资质标准,即每位关键人员都应有参与完成的项目作为其业绩支撑。
人员在职证明:
所有申报的人员应为企业的在职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人员注册与职称证书:
注册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非注册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
确保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与申报的职位和专业相符。
持续教育与培训:
部分地区或时期可能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持续教育证明,以确保他们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