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 注工〔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注工〔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1.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考试大纲
2.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考试大纲
3.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考试大纲
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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