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存在着多种安全风险。在一些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可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过程中存在着爆炸飞溅物、瓦斯积聚等安全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伤害。历年来,因爆破措施不规范而引起的事故不在少数,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些隧道爆破事故及安全技术要点。
隧道爆破典型事故
“7·15”大型爆破作业事故
2019年7月15日,某爆破拆除有限公司在某高铁某隧道明洞进口进行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万元。
当日上午11时40分许,安全员在没有严格检查现场,确认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了起爆。3、5、7、10号井即爆炸,8号井因引爆线没有连接,没有发生爆炸。下午17时30分许,四名现场装填炸药人员因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该爆破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在爆破现场装填炸药人员未撤出孔桩的情况下违规实施起爆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某高速公路盲炮未检查到位导致1死1伤
2018年8月4日凌晨,重庆某高速公路某隧道右线出口掌子面施工现场,四川某劳务公司进行完打孔作业后由开挖班组从业人员通知重庆某施工公司进行爆破作业。上午9时10分许进行了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后停工通风约20分钟,由爆破安全员、爆破安全监理、开挖班组班组长一同对爆破现场分别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盲炮检查(爆破后形成的石渣在掌子面处堆积约4米高,呈斜坡状向隧道外侧延伸),爆破安全员表示可以进入下一步工序。随后该劳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装载机进行除渣作业,除渣完毕后施工方人员及爆破施工单位人员并未对整个掌子面进行二次盲炮检查。中午12时许,按照施工进度,该劳务公司分别组织进行了初步支护、拱架焊接和喷砼作业,晚上20时20分许,该劳务有限公司夜间带班负责人,组织驾驶员驾驶挖掘机对掌子面渣石(包括爆破作业后底部剩余渣石及喷砼作业回弹料)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掌子面左侧底部盲炮忽然发生爆炸。带班负责人受冲击波影响及渣石打击向后摔倒,送医途中死亡。驾驶员用双手护住头部被冲击波和碎玻璃击伤。
事故直接原因:盲炮位于隧道掌子面底部,肉眼观察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施工方在除渣完毕后没有对掌子面进行细致的检查,爆破施工单位在除渣完毕后也未对该掌子面进行二次盲炮复查,导致盲炮一直存在,在挖掘机清理渣石时,挖掘机铲斗直接挖掘到起爆雷管上导致盲炮爆炸。
安全风险分析
民爆物品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存在下列风险:
1.民爆器材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因车辆颠簸或接触明火、电、腐蚀性化学物质等而发生爆炸。
2.爆破器材使用过程中因看管不严导致炸药或雷管失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3.爆破时因人未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被爆破产生的飞石砸伤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4.爆破时部分爆炸气体产物随崩落的岩土冲出,在空气中形成冲击波,可能危害附近的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
5.爆破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的人员中毒事故。
安全管控措施
组织机构设立
根据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特征对爆破工程进行的分级管理:
1、A、B级爆破工程,都应成立爆破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爆破工程的各项工作。
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能为:
——指挥部应设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若干人;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并对副指挥长工作进行分工;
——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设置设计施工组、起爆组、物资供应组、安全保卫组、警戒组、安全监测组和后勤组等;
——指挥部和各职能组的每个成员,都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尽其责。
2、其他爆破应设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织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施工组织规划
1、爆破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爆破设计文件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场地进行规划,并开展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工作。
施工场地规划内容应包括:
——爆破施工区段或爆破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有碍爆破作业的障碍物或废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进出场主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
——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敷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
爆破现场
1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禁止烟火,并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警戒区域;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时,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移动式通讯设备进入警戒区。
2、炸药运入警戒区后,应迅速分发到各装药孔口或装药硐口,不应在警戒区临时集中堆放大量炸药,不得将起爆器材、起爆药包和炸药混合堆放。
3、爆破装药现场不得用明火照明。
4、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装药警戒区20m以外可装220V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应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爆破器材检测检验
1、爆破工程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电线、起爆器、量测仪表均应作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进行爆破器材检测、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衣物;
3、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应包括:
——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4、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
——雷管管体不应变形、破损、锈蚀;
——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
——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和穿孔,端头封口良好;
——粉状硝铵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不应破乳或变质;
——电线无锈痕,绝缘层无划伤、开绽。
5、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接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流及绝缘性能。
6、A、B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验项目还应包括:
——炸药的殉爆距离;
——延时雷管的延时时间;
——起爆网路连接方式的传爆可靠性试验。
爆破前检查验收
1、敷设起爆网路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2、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硐室、爆炸处理构件逐个进行测量验收,作好记录并保存。
3、各种爆破作业都应按设计药量装药并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4、凡须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施工验收,应有爆破设计人员参加;
5、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硐室、构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修改;
6、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7、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8、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
起爆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
2、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3、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
4、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6、隧道爆破时,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警戒人员应从爆破工作面向外全面清场,待警戒人员到达起爆站后,确认隧道内无人方可进行起爆;
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爆破后检查
1、A、B级及复杂环境的爆破工程,爆后检查工作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起爆组长和有经验的爆破员、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实施。其他爆破工程的爆后检查工作由安全员、爆破员共同实施。
2、地下工程爆破后,经通风除尘排烟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min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3、爆破后,检查人员检查在发现盲炮或疑似盲炮时,应立即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员负责处理。无盲炮时,及时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
4、地下爆破作业面有害气体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时,应在爆破前后各测定一次爆破有害气体浓度。
爆炸物品销毁
1、爆炸物品销毁前,要将销毁物品登记造册,写好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说明销毁的爆炸物品名称、数量等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案进行销毁。
来源: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隧道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存在着多种安全风险。在一些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可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过程中存在着爆炸飞溅物、瓦斯积聚等安全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伤害。历年来,因爆破措施不规范而引起的事故不在少数,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些隧道爆破事故及安全技术要点。
隧道爆破典型事故
“7·15”大型爆破作业事故
2019年7月15日,某爆破拆除有限公司在某高铁某隧道明洞进口进行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万元。
当日上午11时40分许,安全员在没有严格检查现场,确认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了起爆。3、5、7、10号井即爆炸,8号井因引爆线没有连接,没有发生爆炸。下午17时30分许,四名现场装填炸药人员因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该爆破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在爆破现场装填炸药人员未撤出孔桩的情况下违规实施起爆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某高速公路盲炮未检查到位导致1死1伤
2018年8月4日凌晨,重庆某高速公路某隧道右线出口掌子面施工现场,四川某劳务公司进行完打孔作业后由开挖班组从业人员通知重庆某施工公司进行爆破作业。上午9时10分许进行了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后停工通风约20分钟,由爆破安全员、爆破安全监理、开挖班组班组长一同对爆破现场分别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盲炮检查(爆破后形成的石渣在掌子面处堆积约4米高,呈斜坡状向隧道外侧延伸),爆破安全员表示可以进入下一步工序。随后该劳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装载机进行除渣作业,除渣完毕后施工方人员及爆破施工单位人员并未对整个掌子面进行二次盲炮检查。中午12时许,按照施工进度,该劳务公司分别组织进行了初步支护、拱架焊接和喷砼作业,晚上20时20分许,该劳务有限公司夜间带班负责人,组织驾驶员驾驶挖掘机对掌子面渣石(包括爆破作业后底部剩余渣石及喷砼作业回弹料)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掌子面左侧底部盲炮忽然发生爆炸。带班负责人受冲击波影响及渣石打击向后摔倒,送医途中死亡。驾驶员用双手护住头部被冲击波和碎玻璃击伤。
事故直接原因:盲炮位于隧道掌子面底部,肉眼观察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施工方在除渣完毕后没有对掌子面进行细致的检查,爆破施工单位在除渣完毕后也未对该掌子面进行二次盲炮复查,导致盲炮一直存在,在挖掘机清理渣石时,挖掘机铲斗直接挖掘到起爆雷管上导致盲炮爆炸。
安全风险分析
民爆物品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存在下列风险:
1.民爆器材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因车辆颠簸或接触明火、电、腐蚀性化学物质等而发生爆炸。
2.爆破器材使用过程中因看管不严导致炸药或雷管失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3.爆破时因人未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被爆破产生的飞石砸伤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4.爆破时部分爆炸气体产物随崩落的岩土冲出,在空气中形成冲击波,可能危害附近的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
5.爆破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的人员中毒事故。
安全管控措施
组织机构设立
根据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特征对爆破工程进行的分级管理:
1、A、B级爆破工程,都应成立爆破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爆破工程的各项工作。
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能为:
——指挥部应设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若干人;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并对副指挥长工作进行分工;
——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设置设计施工组、起爆组、物资供应组、安全保卫组、警戒组、安全监测组和后勤组等;
——指挥部和各职能组的每个成员,都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尽其责。
2、其他爆破应设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织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施工组织规划
1、爆破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爆破设计文件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场地进行规划,并开展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工作。
施工场地规划内容应包括:
——爆破施工区段或爆破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有碍爆破作业的障碍物或废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进出场主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
——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敷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
爆破现场
1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禁止烟火,并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警戒区域;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时,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移动式通讯设备进入警戒区。
2、炸药运入警戒区后,应迅速分发到各装药孔口或装药硐口,不应在警戒区临时集中堆放大量炸药,不得将起爆器材、起爆药包和炸药混合堆放。
3、爆破装药现场不得用明火照明。
4、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装药警戒区20m以外可装220V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应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爆破器材检测检验
1、爆破工程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电线、起爆器、量测仪表均应作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进行爆破器材检测、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衣物;
3、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应包括:
——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4、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
——雷管管体不应变形、破损、锈蚀;
——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
——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和穿孔,端头封口良好;
——粉状硝铵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不应破乳或变质;
——电线无锈痕,绝缘层无划伤、开绽。
5、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接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流及绝缘性能。
6、A、B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验项目还应包括:
——炸药的殉爆距离;
——延时雷管的延时时间;
——起爆网路连接方式的传爆可靠性试验。
爆破前检查验收
1、敷设起爆网路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2、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硐室、爆炸处理构件逐个进行测量验收,作好记录并保存。
3、各种爆破作业都应按设计药量装药并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4、凡须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施工验收,应有爆破设计人员参加;
5、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硐室、构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修改;
6、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7、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8、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
起爆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
2、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3、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
4、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6、隧道爆破时,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警戒人员应从爆破工作面向外全面清场,待警戒人员到达起爆站后,确认隧道内无人方可进行起爆;
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爆破后检查
3、爆破后,检查人员检查在发现盲炮或疑似盲炮时,应立即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员负责处理。无盲炮时,及时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
4、地下爆破作业面有害气体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时,应在爆破前后各测定一次爆破有害气体浓度。
爆炸物品销毁
1、爆炸物品销毁前,要将销毁物品登记造册,写好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说明销毁的爆炸物品名称、数量等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案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