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项目必须实行监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28号,2006年发布,2017年修正)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建设监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28号,2006年发布,2017年修正)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监理资质
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 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第三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批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是水利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
412号
令)(后续修改均未涉及水利部门)
其他部门无权审批水利行业监理资质或审批的资质不能承揽水利工程的
监理业务!
水利部官网有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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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建办市〔2023〕47号)
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已换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 机电及 金属结构设备制 造监理专业资质 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不分级。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第六条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2.
《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9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不再受理丙级资质新申请事项。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两个专业资质由原来的甲、乙、丙三个等级调整为甲、乙两个等级。乙级资质条件调整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原丙级资质条件;现有的丙级资质并入乙级资质,可以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具备甲级资质条件的可申请晋升甲级资质。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由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改革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 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 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执行。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执行。
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
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由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改革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160号, 2019年6月5日 )
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
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
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1.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2019年修订)
3.《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9]7号 )
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二条规定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团、修复、拆除等项目)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应当依法实行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建设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的,应当委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是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承担环境保护监理任务;总投资小于1亿元大于3000万元的,由承担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配备一定数量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类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应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