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时使用。
1、本表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时使用。
2、本表由施工单位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逐项填写,并签名。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若本单位工程是由分包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共同完成,则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填写本单位所涉及的质量检验资料,并在填表人栏签字,由总包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盖公章。再交该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复查,填写复查意见、签名,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3、核查情况栏内,主要应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资料齐备情况进行描述。
4、核查应按照水利水电行业施工规范,《评定标准》和《评定规程》要求逐项进行。
5、核查意见填写尺度。
齐全:指单位工程能按第4点所述要求,具有数量和内容完整的技术资料。
基本齐全:指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的类别和数量不够完善,但已有资料仍能反映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者。本例因有3组混凝土试件龄期超过28天,未完全符合规范要求,门式启闭机试验资料不齐,且部分地面砖无出厂合格证,故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定为基本齐全。
对达不到“基本齐全”要求的单位工程,尚不具备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