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监理有哪些要求? 答: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义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监理有哪些要求?
答: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义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工程监理有哪些要求?
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旁站监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1)监理机构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包括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责任,并编入监理规划中。
旁站监理方案同时转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在施工前的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
3)项目监理机构到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到场实施旁站监理。
4、监理规划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答: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以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并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需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和建设单位认可。
(1)监理规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案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
(2)监理规划所起的作用
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规划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项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组织和安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采取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2)监理规划是建设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的依据,监理规划是政府建设监督部门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的主要依据。
3)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确认和了解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依据文件。
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的考核依据和主要存档资料,监理规划的内容可以随着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是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记录,也是监理单位主要的存档资料之一。
答: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熟悉设计图样,并对图样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参加设计交底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并予以签认;检查测量放射线控制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符合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并发送会议纪要给有关单位。
6、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要点有哪些?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基础工程深基坑、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违反规定作业等;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 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
2)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措施及方案的实施。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7、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单位哪些相关资料?
答: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的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
3)拟分包的工程范围的内容。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程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
5)审查由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单位具备哪些开工条件时方可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建设单位?
答: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设备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总监已审批。
7)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已建立。
8)应急预案已具备。
9)施工单位已投保。
9、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哪些内容?
答: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进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0、工程监理机构实施工程质量控制时包括哪些内容?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答: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保证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
所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控制措施;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考核;对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控制措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实施旁站监理的内容;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证资料;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采取的措施;施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已整改并符合规定要求时发布工程复工令;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做到:
1)审查承包者的资格和质量保证条件,优选承包者,确认分包者。
2)确定质量标准和明确质量要求。
3)督促承包商建立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组织与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5)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6)质量缺陷或事故的处置。
1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监理工作包括哪些?
答: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
2)制度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风险分析防范;
3)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4)通过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并提示建设单位不要因自身原因引起延期和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
12、工程投资控制方面的监理工作包括哪些?
答:1)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2)做好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3)审查工程变更方案;
4)做好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与计划完成工作量的比较分析,并制定调整措施;
5)审查工程变更方案;
6)及时收集有关材料,为处理索赔提供依据;
7)按有关规定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1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作师代表?
答: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14、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5、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查验哪些相关文件?
答:(1)查验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2)审核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书。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
1)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降水工程;
2)悬挑、外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大异形脚手架;
3)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
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m的梁、板的模板施工;
5)地下暗挖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
(5)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16、为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行使哪些安全检查职责?
答: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检工作情况。
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17、哪些工程的施工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答:(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4)其他工程
1)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2)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3)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爆破工程。
18、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5)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
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1)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2)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和监控情况。
13)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14)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情况。
15)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情况。
19、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护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招标时承诺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构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10)其他有关事项。
20、施工现场需重点管理的施工部位有哪些?
答:(1)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部位如下:
1)地下暗挖施工。
2)人工扩孔桩施工。
3)脚手架、卸料平台、水平安全网搭设与拆除施工。
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m的梁、板、模板施工。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安装、提升、拆除施工。
6)起重、吊装施工。
(2)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有:
1)基坑深度超过15m或基坑深度大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间距的工程施工。
2)地下暗挖工程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河道的工程施工。
3)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模板工程施工。
4)跨度超过18m的钢结构吊装及钢结构施工用的承重脚手架工程施工。
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答:(1)安全生产交底和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列入计划,做好这一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各专业的性质不同,其上岗制度的要求也不同:
1)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三类人员包括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逐级上报制度。
(6)建立安全生产情况信息网络和台帐制度。
(7)建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验收制度。
(8)建立特殊工种规章制度及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机械设备的淘汰制度。
(9)编制各施工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特殊工艺及主要工种工程应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时应根据施工人员的文化程度、素质水平、习惯做法和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对大面积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核哪些方面?
答:(1)应重点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内容。防止机械设备及车辆造成人员伤亡。
(2)单斗挖土机应合理布置掌子面。
(3)施工现场的排水降水措施应合理且防触电。
(4)运输车辆和挖掘机行走的道路应与边坡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防边坡土料及建材堆放与边缘太近和降水、排水效果不到位等工作,是防止塌方伤人的有力措施。
23、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答:1)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2)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装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吊具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或有效覆盖。
4)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严禁托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孔口凸缘应高过地面15cm。
24、常用的降水方法有哪几种?
答:(1)明沟排水法 在基坑内挖排水沟和集水井,排水沟的坡度倾向集水井,设。
(2)井点降水法 井点降水法包括电渗井、喷射井点、深井点和单(多)层轻型井点。
(3)深井井点降水适用于深度超过15m、渗透系数>10-5(cm/s)的土层的基坑降水。其方法是在基坑内、外成井,每井设一水泵,将水抽出。
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抽水量、井深、井数、井距,实际井点数应多于计算量的1.1倍,并设置一定数量的观测井,根据需要可进行孔隙压力、地面变形和地面应力的观测。
25、爆破拆除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哪些方面的检查工作?
答:1)审查爆破单位是否具有资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可行。
3)严格检查爆破影响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检查实际实施情况。
4)检查爆破器材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5)检查爆破模拟试验结果。
6)检查爆破孔的深度、孔径、数量、部位及孔口塞实程度。
7)检查炸药的重量、埋深、品种。
8)检查雷管线路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爆破后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
26、监理工程师对脚手架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答:(1)脚手架的类型 是单排还是双排,是封闭还是敞开,是落地还是悬挑,可根据需要选择采纳。落地钢管扣件脚手架,这种脚手架应重点审核单排和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H是否符合规定:
H>25m时为超高脚手架;
H≤25m时为一般脚手架;
当H>24m的情况下,禁用单排脚手架;
当墙体厚度≤180时,禁用单排脚手架;
用空心砖、加气块等轻质材料砌的墙体,禁止采用单排脚手架;
砌筑砂浆强度小于M10的墙体,禁止使用单排脚手架。
(2)荷载的计算
1)永久荷载 按常规计算出脚手架自重。
2)施工荷载 计算施工人员、器具和施工材料的自重。
3)风荷载的计算应考虑脚手架满挂密目网时所增加的水平风荷载值。
4)混凝土泵车输料管的脉冲力特别是当输送管堵塞又突然喷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推力对脚手架的影响,提前应对输送管部位的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
(3)脚手架各部件的计算
1)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连墙件的计算。
3)其他部件的计算。当脚手架搭设高度≥50m时,一般应采取双管立杆或分段卸荷、分段设置的办法,并对各部件进行验算。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计算简图与荷载组合是否正确。横向、纵向水平杆是否按受弯构件进行的计算;立杆传递荷载的所有构件是否按压弯构件计算;是否计算了标准扣件的抗滑承载力。
27、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
1)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
2)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
3)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
4)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
5)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
6)悬挑架架体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m2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铁丝等柔性连墙件。
7)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
8)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9)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10)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
11)悬挑架防护
(1)、沿架体外围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
(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挡脚笆)。
12)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8、静力压桩机施工安全监理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1)压桩机施工场地应平坦,承载力应达到35kPa以上。
2)轨道行走轮应安装牢固,安装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使用前的检查包括:制动器、钢丝绳、吊具、变幅、提升等应保持良好状态。
4)施工时应统一指挥,施工人员应密切合作,互相配合,保持协调。压桩应按桩机的技术性能进行压桩作业,不得超荷载作业。
5)为确保安全,非作业人员应在10m以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严密监视四周情况变化。
6)施工结束后,应将设备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液压活塞应缩回活塞缸,起重用吊钩应升高,拉紧制动杆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切断电源,冬季施工完毕应放光循环水,防止缸体冻胀破裂。
2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如何规定?
答: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4)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6)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7)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4)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
8)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9)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
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10)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0、升降机的安全监理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施工升降机有人货两用功能,安装、拆除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承担。并由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的人员操作、维修。
(2)混凝土的承载能力应不小于150kPa,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升降机的导轨支架与建筑物墙体的距离应适当,平整度应稳定。
(3)升降机架应用经纬仪控制两个方向,垂直度控制在0.05%。升降机笼2.5m范围内设防护栏,各楼层应设平台、通道、防护栏和防护门,不得有障碍物。
(4)安装在黑暗处的升降机,通路应设照明并有楼层显示灯和楼层号;设在井道时应设封闭屏障。升降机应经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经坠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升降机的防坠落设施使用中或运行一个月时,应由厂家或指定的单位进行调试和维修、鉴定。升降机每3个月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坠落试验超过1.2m时应进行调整,每次坠落后应对防坠安全器修复一次。
(6)使用前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1)各部结构无变形、开裂、螺栓无松动;
2)导轨轮与导轨应运行自如,齿条与齿轮应吻合。
3)运行范围内无障碍。钢丝绳无磨损,并固定牢固。
(7)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指挥与操作人员应互通信息。升降机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并应降至底层,切断电源。停止作业后应锁好开关箱及笼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