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集中采暖时,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 2、存放氢气等危险气体的房间温度不应高于50℃,且不应低于10℃。 3、实验室的排风系统应配置防爆型排风机,排风机的防爆等级应根据可燃物质的性质确定;同时具有多种可燃物质时,应按危险等级较高的可燃物质确定。 4、排风管道应选用金属材质。通风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5、实验室应与相邻房间或室外保持5Pa~10Pa的负压差,并应在满足实验室排风量和负压差的前提下计算送风量。
1、设集中采暖时,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
2、存放氢气等危险气体的房间温度不应高于50℃,且不应低于10℃。
3、实验室的排风系统应配置防爆型排风机,排风机的防爆等级应根据可燃物质的性质确定;同时具有多种可燃物质时,应按危险等级较高的可燃物质确定。
4、排风管道应选用金属材质。通风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5、实验室应与相邻房间或室外保持5Pa~10Pa的负压差,并应在满足实验室排风量和负压差的前提下计算送风量。
6、气瓶间、试剂间、样品间和废弃物室,应保持24h 不间断通风,且应做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设置备用排风机。排风机必须选用防爆型,防爆等级应按可燃气体的性质确定。
7、在实验过程中使用或产生可燃性粉尘的操作,应在专用的除尘柜或其他收尘设备中进行。
8、除尘柜的操作面风速应大于 0.5m/s;除尘柜或其他收尘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的相关规定。
9、除尘柜宜采用自循环风形式;采用外排风的除尘柜时,不应与其他排风共用一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