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2024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4-06-17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4-07-17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4-07-30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方式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三)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四)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继续教育
2021-2023年,所有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 未达要求不得申报。继续教育学时,须从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中打印相关证明并作为佐证上传。
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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