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 受理范围:
在海门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海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级职称。
按照“通职称办〔2023〕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执行,专业工作时间计算截至到2024年3月31日。 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的人员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的人员申报初定,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
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行政主管部门:一般针对事业单位人员,选择单位所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若没有找到对应主管部门,选择“无”。企业人员一般可以选择“无”。)
(一)学历学位信息: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国外学历上传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明。
(二)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信息:教师、律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传位置在“年度考核信息”栏目,并备注“资格证书”。
(三)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不少于800字。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参与了哪些专技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步目标等。
(四)年度考核信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传年度考核备案表,企业人员不做要求。
(五)社保缴费证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社保缴费证明(截至申报日在现单位社保满三个月),总部在海门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并以实际工作单位申报。
(六)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系统下载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模板后,填写公示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同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
系统下载个人承诺书模板后填写相关信息。
(一)申报人员提交后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询办理进度、修改被退回的申报信息等,待可以下载电子证书为申报通过。
(二)初定实行网上审核,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办件进度。如需申报表存档,可将系统内申报表双面打印2份,按表上流程到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24年7月中旬至海门区职称办盖章后自行归档保存。
(三)证书为电子证书,职称部门不提供纸质证书。请选择个人清晰证件照上传。审核通过人员待2024年7月上旬通过人员名单于海门人事人才网-职称评审-资格公布栏目公布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申报—下载”及时下载保存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