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挂证”查询系统正式开通!“挂证”或成历史!看看这个系统有多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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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10:03:04
来自于时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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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豆丁施工

10月10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开通“挂证”专项治理系统,可以查询是否存在“挂证”情况 。 编者注: 近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注册格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10月10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开通“挂证”专项治理系统,可以查询是否存在“挂证”情况

编者注:

近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注册格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 从2024年10月8日起,可线上办理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强制注销注册业务 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9月,广东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11月起 全面排查“挂证” 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 等情况。


广东最强三板斧,让“挂证”成为历史


一、挂证一键查询系统      
个人和企业只要输入 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显示是否挂证 。如果存在挂证,就要及时办理注销和整改任务。 系统开通后,由于同时查询人员太多,系统多次被挤崩。可见,挂证人员是真的慌了。      
     
相比其他省份和地区公布的第一批疑似挂证人员名单,这个 “挂证一键查询系统”真的可以说是遥遥领先      
二、个人单方面强制注销      
持证人员可以在系统内申请强制注销,不用提交书面的申请或证明材料,不需要企业同意,就可以 单方面注销证书 。只要满足要求,在系统上可以 快速办理 。之前, 持证人员要想注销证书,必须要与企业解除聘用关系,而且要企业同意才能注销证书。遇到无良企业,就是 卡着不配合注销 。这时候人员往往要去省厅书面提交材料,有些甚至要走 仲裁流程 。繁琐的流程走完,大概要一两月月,费时费力费钱,让人糟心。      
三、开放投诉举报通道      
在多个醒目的位置 公布了投诉举报方式 ,既可以在网页上直接登记信息,也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纪律部门三令五申,“挂证”有红线、“两栖"有代价,严查公职人员违规挂证。但是,根据这次各地公布的挂证名单,体制内公职人员和高校老师挂证人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前些年,挂证是体制内公开的秘密。      
以上就是广东省的最强三板斧,当然还有其他配套组合拳加持, 将来随着管理系统升级、数据库互连互通,“挂证”真的要成为历史了         

原文如下:

为提升工作效率,方便广大企业、个人查询了解是否存在疑似“挂证”情况, 我厅在“三库一平台”中增设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系统 (以下简称“挂证”专项治理系统,网址:https://skypt.gdcic.net/)。

即日起,请各相关企业、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及时办理注销注册业务 (咨询电话:020-82127766), 于10月底前完成信息核实和整改任务,并通过“挂证”专项治理系统上传整改佐证材料(附后) ,提交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办理进度请及时登录系统查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0日  

整改佐证材料参考目录如下:

10月8日起,可线上办理注册建造师强制注销业务!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办事群众, 自2024年10月8日起,我中心对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办理强制注销业务的专业类型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业务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按专业申报强制注销业务, 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强制注销要求的,将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在相应注册系统进行办理。

三、操作指引

申请人在办理强制注销业务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查看“强制注销操作指引”(见附件)。

附件:  强制注销操作指引.docx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强制注销操作指引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强制注销操作指引.docx    

广东省住建厅:11月起全面排查“挂证”!全面比对排查社保、公积金!

9月6日,广东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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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开展全面排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 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 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

  • 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 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 11月 至2025年1月)

1.全面排查。

  •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 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 等信息 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 等情况

2.严肃处理。

  •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 存在“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 予以处罚

  • 对排查中发现 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 ,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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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查处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对违规“挂证”人员 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 予以公开 ,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 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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