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利工程质量
1、取样 1)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量的1.5倍,且不宜小于20L。
1、取样
1)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量的1.5倍,且不宜小于20L。
2)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取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2、试样的制备
1)在试验室制备混凝土拌合物时,拌合时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所用材料的温度应与试验室温度保持一致。
注: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的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
2)试验室混凝土拌合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精度:骨料为±1%;水、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均为±0.5%。
3)混凝土拌合物的制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中的有关规定。
4)从试样制备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3、试验记录
1)取样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取样日期和时间;
(2)工程名称、结构部位;
(3)混凝土强度等级;
(4)取样方法;
(5)试样编号;
(6)试样数量;
(7)环境温度及取样的混凝土温度
2)在试验室制备混凝土拌合物时,除应记录以上内容外,还应记录下列内容:
(1)试验室温度;
(2)各种原材料品种、规格、产地及性能指标;
(3)混凝土配合比和每盘混凝土的材料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