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筑龙电气
来源:老王和你聊电气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编码点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3.1.5条: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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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编码点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3.1.5条: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
第3.1.6条: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 。
a、各类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一路多线制控制点;b、各类编码接口模块、GST-LD-8300 模块(单输入模块)、GST-LD-8301 模块(单输入/单输出模块)、GST-LD-8304 模块(消防电话专用模块)、GST-LD-8305模块(编码广播切换模块)、编码声光警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