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案例:二次搬运费争议
一身肌肉的领结
2024年12月05日 13: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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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造价

1.基本情况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合同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综合单价由定额组价确定,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计价依据,项目正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1.基本情况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合同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综合单价由定额组价确定,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计价依据,项目正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本工程施工区域位于前山河流入海口附近,且绝大部分的施工项目分布于沿岸的河道内,受潮汐影响,施工只能选择在退潮期间进行,同时受场地的制约,材料加工及堆放场地的布置远离施工工作面,施工用材料(包括甲供材料)需从材料仓库通过人工手推车及PC200普通挖机运输至码头,再由人工配合PC200普通挖机装上运输船运至施工工作面,平均运距约为2.1km,承包人在水上再通过操作运输船及水上施工机械进行施工。鉴于以上情况,发承包双方在确定清单综合单价时,产生材料二次运输的计价争议。    
2.争议焦点    
    本项目材料从仓库至施工作业面运输费用的计价,发承包双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材料二次运输计价。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意见,但认为材料二次运输子目中的机械组成与实际施工配置使用的材料运输船及PC普通挖机不一致,故在套用二次运输定额子目时,应根据施工实际配置的使用机械添加材料运输船及PC普通挖机的机械费用。    
    定额站专家认为,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不能直接运到现场(不能直接原车运送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堆放地点),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卸工作,才能计算材料二次运输费用,本项目争议的是从材料仓库货堆放点到施工点的运输,属于场内运输,因此,材料二次运输子目不适用 。另外,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是综合考虑了在陆上材料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但鉴于本工程施工用材料(包括甲供材料)需从材料仓库经陆路运输至码头后,再通过水上运输至施工工作面,平均运距约2.1km,已超出了定额编制时设定的正常施工条件及合理考虑范围,因此,对该材料水平和垂直运输所增加的费用,建议发承包双方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公平合理地协商解决。    
3.启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 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其中: 运杂费 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材料的二次搬运费实质是材料运杂费的一种,由于费用较大,单独处理。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文件:    
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二次搬运的费用。    
山西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材料二次搬运费=计费基础(定额工料机或定额人工费)X相应费率%    
     
材料二次搬运费的图示如下:    


 

 


     二次搬运费的前提 是材料、构配件、半成品, 经过两次或者多次以上的倒运或者搬运。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不能直接运到现场(不能直接原车运送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堆放地点),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卸工作,才能计算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注意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协议中明确需要考虑二次搬运费,避免合同履约或结算时出现二次搬运费的签证情况。    
土方的二次倒运属于场内土方的施工布置,不能计算二次搬运费,但是土方为外购土方,则外购土方成为材料,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计算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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