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系统使用维护、检维修、清灰(点检,巡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稳定运行,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增强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维护”的职责,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除尘系统使用维护、检维修、清灰(点检,巡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稳定运行,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增强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维护”的职责,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2008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 26410 防爆通风机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职责
4.1生产部职责
4.1.1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1.2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2维修单位职责
4.2.1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便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2.2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定期清扫,设备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不积油。
4.2.3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2.4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3组织措施
4.3.1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3.2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5、尘灰清理
5.1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c)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进风管;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5.2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5.3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 .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6.1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GB 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6.2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6.3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6.4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7.1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AQJL-15-01
7.2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AQJL-15-02
8、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