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4.5.17 条土建措施具体有哪些?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4.5.17 条土建措施具体有哪些?
2楼
这一条规定的土建措施具体包括:1. 预留、预埋: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预留、预埋各种管道和构配件,避免后期开凿破坏结构。2. 防水处理:对于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如卫生间、厨房等,应进行防水处理,确保不渗漏。3. 套管设置:在穿过楼板、墙壁等部位时,应设置套管,避免管道与结构体直接接触,减少渗漏的可能性。4. 标识标志:在管道、阀门等部位应设置标识标志,便于日后的维护和管理。5. 封堵保护: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对管道口进行封堵保护,防止杂物进入管道。6. 地沟及管沟:对于需要设置地沟或管沟的场所,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排水顺畅。7. 埋地管道:埋地管道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腐处理,提高管道的使用寿命。8. 支吊架设置:管道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保证管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9. 混凝土保护层:对于有保温要求的管道,应设置混凝土保护层,防止保温层受损。10. 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照规范要求对给排水及节水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这些土建措施对于保障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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