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2条
青春年少
青春年少 Lv.12
2025年01月08日 12:56:25
来自于通风排烟
只看楼主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2条,“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哪些情况属于“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否举例?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2条,“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哪些情况属于“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否举例?

免费打赏
青春年少
2025年01月09日 10:49:32
2楼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不适合设置排烟系统,应设置气体灭火后通风系统,具体要求如下:在灭火剂释放前必须关闭通风系统、防护区开口,风管穿防护区处宜采用快速关闭的防烟防火阀,气体灭火系统联动关闭防烟防火阀;气体灭火防护区应设置下部排风,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参考本章第3.1.3条解释。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