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造价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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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以造价和法律相结合的视角解读新标准条文的六大变化方向
以造价和法律相结合的视角解读新标准二十条主要变化条文
因新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以下观点均建立在合同约定执行新标准的前提下:
结语
通过对新标准的解读,不难发现,新标准主要以发承包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为基础,规范性的规定相比原规范大量删减,对现在主要还是依赖定额实施招投标活动的建筑行业来说,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从业人员来说都是一大考验,特别是目前普遍企业并未完善相关的企业价格数据库、价格信息体系,新标准所倡导的市场价格还需要时间和实践检验。 新标准实施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将更加灵活多变,因此产生的纠纷也会更加复杂,相关法律从业员只有在掌握建筑工程造价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处理建筑工程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