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市住更局、襄阳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 湖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襄阳***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图审单位,审查后出具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责令改正;二、 审图公司 罚款3万 元。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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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审“双双失守” 强条不“强”隐患丛生
【案情回放】
【法律分析】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七)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和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的规定,襄阳市住建局对该项目图纸审查单位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对该公司 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处1500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目前,该项目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已在时限内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了设计文件的整改工作。
【专家点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执行规定,是守住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堤坝”。设计单位负责项目施工图纸的设计,是落实建筑强条的“第一执行人”;图审单位负责对设计文件依法审查,是落实建筑强条的“首要把关人”,设计、图审单位如果双双“失守”,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违反建筑强制性条款的问题,必然会给项目后续建设埋下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
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强调,施工设计文件合法合规是工程建设的必要前提,是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建筑设计企业要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与时俱进学习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进行图纸设计;图纸审查单位更要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提高审查质量,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严格审查。一旦发现建筑设计文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
(襄阳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 通讯员:胡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