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性质及法律效力变化 由强制到推荐的影响:2024 标准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当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以 “24 标准” 作为计价标准时,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鉴定;若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其他计价标准且与 “24 标准” 冲突时,则不能强制适用 “24 标准”。鉴定机构需要更加谨慎地审查合同约定,确定计价标准的适用,避免因标准适用错误而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
标准性质及法律效力变化
由强制到推荐的影响:2024 标准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当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以 “24 标准” 作为计价标准时,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鉴定;若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其他计价标准且与 “24 标准” 冲突时,则不能强制适用 “24 标准”。鉴定机构需要更加谨慎地审查合同约定,确定计价标准的适用,避免因标准适用错误而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
填补合同漏洞的作用:当施工合同约定采用清单计价,但部分内容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参考 “24 标准” 的规定来填补双方约定的漏洞。这为工程造价鉴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补充依据,使鉴定机构在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时有据可依,有助于更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计价风险划分与承担
发包人计价风险:与 2013 规范相比,发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增加了单价合同的清单缺陷、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原始数据和基准资料错误等七项计价风险。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对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风险事件,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错误引发的工程变更或费用增加,鉴定机构应依据标准规定,将相应的费用调整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这就要求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仔细审查相关资料,准确判断风险事件的责任方。
承包人计价风险:承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增加了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等八项计价风险。例如,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这意味着在鉴定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措施项目清单不准确或不完整,由此产生的计量与计价风险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鉴定机构不应将这部分风险转嫁给发包人。这一规定促使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和施工过程中更加谨慎地对待措施项目,同时也为鉴定机构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规则
风险承担原则:根据谁控制风险由谁承担相应风险的原则,“24 标准” 规定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引起的计量与计价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这使得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对于措施项目费用的争议,鉴定机构可以依据该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时未对措施项目清单提出异议,且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措施项目费用增加,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规定,不予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计量调整例外:“24 标准” 规定了单价合同中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部分措施项目可在计量时调整并修正清单缺陷等几种例外情况可以进行计量调整。这要求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对于措施项目的计量调整,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例外情况进行判断。对于符合例外情况的,应给予计量调整;对于不符合的,应维持原计量结果,确保措施项目计量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价合同计量风险
承包人负责原则:“24 标准” 规定总价合同中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承包人负责。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对于总价合同项目,如果出现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鉴定机构应首先判断责任方。如果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未对清单进行仔细审查或未发现清单中的问题,而在施工过程中又无法证明是发包人原因导致的,那么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规定,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随意调整工程造价。
与单价合同的区别:这一规定体现了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在计量风险承担上的区别。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需要根据合同类型,准确适用不同的计量风险承担规则。对于单价合同,应重点审查清单缺陷的责任方以及计量调整的合理性;对于总价合同,应着重考虑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责任,避免混淆两种合同类型的计量风险承担方式,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工程变更与物价变化的计价调整
工程变更计价:“24 标准” 对工程变更的计价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和方法。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对于工程变更部分的造价鉴定,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首先要确定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然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标准规定的变更估价原则,计算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同时,要注意收集和审查与工程变更相关的证据,如变更指令、变更后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等,确保变更部分的造价鉴定准确无误。
物价变化调整:标准对物价变化的调整方法和范围也进行了规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标准规定,判断物价变化是否属于应调整的范围。如果合同约定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公式和方法计算物价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金额;如果合同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法,鉴定机构则需要收集和核实相关的造价信息,确保物价变化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合同价款约定与支付
合同价款约定的审查:“24 标准” 对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要求合同中应明确计价方式、风险范围、价款调整方法等重要条款。在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应首先审查合同价款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或存在歧义,鉴定机构应根据标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价款的约定内容,为后续的造价鉴定提供明确的依据。
过程结算与支付的规范:标准新增了过程结算计价与支付规则,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结算的时间、程序和支付比例等。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对于过程结算的争议,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如果一方未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过程结算,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方,并在鉴定结论中予以体现。同时,对于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鉴定机构也应进行审查,确保工程款的支付符合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避免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引发的工程造价纠纷。
招投标与合同履行阶段的造价管理
招投标阶段:在招投标过程中,“24 标准” 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投标报价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应根据标准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责任方,并对由此产生的造价争议进行合理的鉴定。同时,对于投标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等问题,鉴定机构也应予以关注,在鉴定过程中要结合市场价格和工程实际情况,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避免因不平衡报价导致的工程造价纠纷。
合同履行阶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24 标准” 强调了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因一方违约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的工程造价变化,鉴定机构应根据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准确计算违约方应承担的费用和损失。同时,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物价变化等情况,鉴定机构应及时进行跟踪和鉴定,确保工程造价的变化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与方法
鉴定依据的变化:“24 标准” 的实施使得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更加丰富和具体。除了传统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现场签证等资料外,标准本身也成为了重要的鉴定依据之一。鉴定机构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应充分收集和熟悉与鉴定项目相关的标准内容,将其作为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鉴定结论符合标准规定和行业规范。
鉴定方法的调整:随着 “24 标准” 对计价风险划分、措施项目计价规则、工程变更与物价变化计价调整等内容的修改,工程造价鉴定的方法也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鉴定机构应根据标准规定的新方法和新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方法。例如,对于措施项目费用的鉴定,应采用风险承担原则和计量调整例外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工程变更部分的造价鉴定,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方法进行计算。
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从多个方面对工程造价鉴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深入学习和理解标准的内容和精神,在鉴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造价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为解决建筑工程中的造价纠纷提供准确、可靠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