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更索赔角度解读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一身肌肉的领结
2025年01月20日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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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造价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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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老师

3.6 发包人提供材料      43 对甲供材料,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哪些内容?发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哪些?   3.6.1 建设工程存在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

3.6 发包人提供材料     

43 对甲供材料,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哪些内容?发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哪些?  
3.6.1 建设工程存在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   材料的名称、档次、规格型号,交货方式及地点   ,并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中对发包人提供材料予以描述。    

44、甲供材损耗率如何约定?  
3.6.2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有效损耗率,其相应有效损耗率可按类似工程同类项目   材料损耗率   合理确定 ,并按本标准附录G.1的规定填写表G.1.1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表G.1.1中的材料数量应根据招标图纸和相关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规定计算。    

45、承包人超领甲供材时如何扣除超领费用?在什么情况下,超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3.6.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实际领用数量超过单价合同的施工图纸计算的实际数量或总价合同的合同图纸计算的合理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有效损耗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按相应供货合同的单价计算确定超领数量的材料费用,并从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的价款中扣除。   因发包人实际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同而引起材料实际损耗率超出有效损耗率的,超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3.6.4负责安装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交货计划并报发包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协调供货人按计划提供相应材料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货,   交货时承包人应与供货人办理交货验收手续。发包人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提供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可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  

3.6.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如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及不满足交货计划,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协调供货人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搬出现场,并按交货计划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如引起承包人工期延长的,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相关规定合理延长承包人受影响的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包括利润。    
46   甲供材改为包工包料的程序和计价方法是什么?  
3.6.6 发包人要求合同中约定为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变更为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发包人应征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有权对其变更提出合理反对意见。如承包人接受其变更,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计划负资变更材料的采购及供应,如合同总价中已计取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协助协调、保管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总承包服务费的,应按本标准第8.5节的规定子以扣减。变更材料价格可通过发承包双方共同招标采购或市场询价确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按下式计算:    
综合单价 =合同单价+已确认材料价格×(1+损耗率)×(1+管理费费率)×(1+利润率)    
式中:    
合同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装单价;    
损耗率 --可按本标准第3.6.2条的规定确定;    
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可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取费费率计取。    

3.7 承包人提供材料  
3.7.1 除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应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的要求,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3.7.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计划,在订购材料前将其提供的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供货人、品种、型号规格、实物样品(如需要)等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在获得发包人确认后可进行相关材料的采购。    

47、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该如何确定责任?若经检测相关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7.3 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未安装或已安装至合同工程的材料进行检测,若经检测相关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承包人应承担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引起的损失及修复工程的费用,受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若经检测相关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承包人的损失和修复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可按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计算。    

48 、包工包料改为甲供材时如何进行计价?  
3.7.4发包人要求将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变更为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应征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有权对其变更提出合理反对意见。如承包人接受其变更,相关用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包含的材料费及其采购保管费等应予扣除,综合单价中所含的其他费用不做调整,扣除后的清单项目单价应为该清单项目的安装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中包含的扣除价款的增值税应予以扣减;    
2 发包人应按本标准第8.5节的相关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该材料变更为发包人提供而需要承包人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总承包服务费及增值税。    

3.8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  
3.8.1建设工程计量计价活动可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数据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8.2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国家及行业工程是计算标准,进行工程计最及编制工程量清单。    
3.8.3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依据本标准第3.8.2条的规定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本标准第5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3.8.4 工程实施过程的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等计量与计价活动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依据发包人提供的、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或经发包人审批的承包人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进行计量与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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