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B 10801—2024)(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B 10811—2024)(以下简称”费用定额“)
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应 与设计阶段及设计深细度 标准要求相 一致 。
单项概(预)算编制深度应符合下表 规定 。
综合概(预)算应根据单项概(预)算,按 综合概(预)算章节表 的顺序进行汇编,各节中的 细目 结合具体情况 可增减调整 , 没有费用的章,其章号及名称应保留 。一个建设项目有 多个 综合概(预)算时, 应汇编 综合概(预)算 汇总表 。
总概(预)算应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总概(预)算时,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1、设计概(预)算应采用铁路工程定额编制。
2、 旅客站房、站房综合楼及雨棚、天桥等相关工程等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省级地方 定额编制,其工料机价格及单项概(预)算中的各项费用定额应配套采用。
3、对于现行定额未涵盖或不适用而建设项目急需的工程,投资人应根据该工程施 工工艺要求等组织 编制补充单价分析 ,并抄送行业标准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