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以下简称《新清单标准》)正式发布,引发了业界对其效力的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新清单标准》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后,其约束力减弱,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时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深入剖析《新清单标准》的实际效力及其重要性。
近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以下简称《新清单标准》)正式发布,引发了业界对其效力的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新清单标准》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后,其约束力减弱,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时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深入剖析《新清单标准》的实际效力及其重要性。
一 、 强制性到推荐性的转变背景 , 由原强制性标准变成推荐性标准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在2017年进行了重大修订 。
《新清单标准》由强制性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主要源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化法》明确了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并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这一转变体现了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改革精神,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强化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二、法律约束力依然存在, 《新清单标准》中有大量条文来源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有些条文的上位法依据还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对发承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尽管《新清单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但其内容中包含大量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部分条文甚至来源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等。这些规定对发承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强制要求, 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今后仍然会强制要求采用《新清单标准》,对发承包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 。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新清单标准》仍具有强制约束力。多个省级人大制定的造价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国有投资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此外,《新清单标准》本身也明确指出,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配套全文强制性标准的制定 ,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领域将会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可与《新清单标准》配套使用。
根据《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未来工程领域将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与《新清单标准》配套使用。这将进一步巩固《新清单标准》在工程计价领域的重要地位。
五、合同漏洞填补与司法裁判依据, 《新清单标准》属于合同漏洞填补的依据以及习惯,可作为司法裁判依据。
《新清单标准》不仅作为市场化的计价标准,还在合同漏洞填补和司法裁判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可作为合同漏洞填补的依据。同时,《新清单标准》作为清单计价领域的推荐性标准,其内容本身即体现了交易习惯,可作为交易习惯对合同漏洞进行填补。在司法鉴定中,基于同样的原则,《新清单标准》也将成为司法鉴定的依据。
六、市场化计价的唯一标准
《新清单标准》是施工承发包市场化计价的唯一标准。定额计价属于政府指导价,而成本加酬金一般仅适用于紧急抢险救灾项目。真正的市场化报价只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此外,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法多存在错误,如同时包图纸和清单的总价合同、强制招标项目的中标价合同约定暂定等。在约定计价方法存在错误的情况下,《新清单标准》是修正错误的最主要依据之一。
结语
综上所述,《新清单标准》虽然系推荐性标准,但其效力并未降低。作为市场化计价唯一的国家标准,它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具有强制约束力,同时在合同漏洞填补、司法裁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业界应充分认识和重视《新清单标准》的实际效力,确保其在工程计价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