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是指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将基本农田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它的实施包括项目立项与计划、财政资金拨付、勘察设计前期准备、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管理、工程验收及决(结)算、后期管护等主要环节。审计时,要以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后期管护为重点。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是指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将基本农田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它的实施包括项目立项与计划、财政资金拨付、勘察设计前期准备、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管理、工程验收及决(结)算、后期管护等主要环节。审计时,要以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后期管护为重点。
(一)资金到位。重点关注项目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将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项目资金与批复概算形成的“结余资金”,是否按项目间调剂使用要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有无将结余资金长期闲置未用或用于非小农水以外项目建设的问题。项目资金与批复概算中存在的资金缺口,是否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有无因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的问题。
(二)资金拨付。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审查水利、财政部门及项目法人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建立项目专账、单独核算;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无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造成资金多头管理、大额现金支付、项目支出超概算或多付、重付工程款的问题。二是资金拨付情况。审查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无未按规定拨付资金,影响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与合同约定、工程进度不相符,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要加强对资金结存情况的分析,有无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验收不及时、工程结算等后续工作组织不力,导致资金结存较大,结余或预计结余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有无因资金长期跨年度结转形成存量,导致资金被清理收回整合或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
(三)资金使用。审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问题;有无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资料、虚开或重报原始票据、虚列工程支出、高估冒算方式,套取骗取、贪污私分及资金账外运行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有无利用管理职权搞钱权交易、利益输送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安全鉴定费等费用是否按规定比例和范围使用,有无超比例、超范围列支或因勘测设计不符合实际重新规划设计,重复支付设计费用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在审计时重点关注项目立项程序,通过查看前期立项资料结合实地勘察,立项是否充分考虑到当地实际情况;有无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涉农项目交叉重叠,虚报或重复申报项目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有无将已有需修复的工程作为新建工程申报,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二)项目招投标。在审计时重点关注招投标程序是否严谨,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点关注中标文件与未中标文件有无错漏一致,或者有规律性的价格波动,明确有无借用他人资质串标围标现象。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有无渎职现象发生。
(三)项目转分包。在审计时重点关注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管理人员一致,查阅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执业资格、职称及工资发放情况,结合现场管理人员谈话笔录锁定现场负责人。核实项目实际财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是否是中标企业的在职职工。
(四)项目建设。一是重点核实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关注项目是否按计划完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内容。二是审查项目工程造价和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重点抽查有无采取虚增工程量、变更单价、高套定额、偷工减料等方式高估冒算,造成工程造价不实的问题;有无项目相关单位相互串通,编制虚假工程结算资料、虚报工程完成投资额,通过假合同、假施工、假验收、假报账以及少做多报、高估冒算、先付后返等手段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项目法人、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包工头等串通勾结,套取挪用项目建设资金。重点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将项目预算、竣工或验收资料数据、实地核查数据、工程造价审核数据以及项目资金结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五)项目监理履职。重点审查项目监理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查深查透,是主观上故意放水还是工作疏忽,是否存在利益上的联系。重点审查监理单位是否根据项目实际制定了监理工作大纲及监理工作细则,是否建立了工程材料检验制度,是否存在工程量、新增单价等签证不规范,对重要工序是否进行旁站监理等。
(六)项目竣工验收。重点审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了设计的建设规模和工程质量要求,已完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项目验收责任制、备案制,是否规范验收,是否办理预算、结算、决算、报账手续,验收结果和办理的决算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虚列支出等,有无虚假验收或因建设项目不符合计划、建设程序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达标等而通过验收,造成项目难以投入正常使用、严重损失浪费、重大责任事故等。
(一)项目后期管护。一是重点关注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制定管护制度,完善了管护机制。二是重点关注项目主管部门是否与项目所在乡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三是重点关注项目后期管护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解决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缺乏的问题。
(二)项目完工运行效益。重点关注项目投入使用后,所在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防洪、灌溉、排涝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否得到提高等。要通过数据定性、定量分析项目实施后给农村带来的改变和农民得到的实惠。应结合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效果情况,采取询证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调查了解项目区受益农民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