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日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结果陆续公布,涉及东莞、茂名、云浮、惠州、广州、珠海、汕头等15地。督察指出了上述城市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但也强调,各地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加快推进解决。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监测数据失真失实”“禁养区内违规养殖屡禁不止”,有城市7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无一建成,有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投运至今运行负荷率为0......督察反馈暴露地方哪些短板问题?
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日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结果陆续公布,涉及东莞、茂名、云浮、惠州、广州、珠海、汕头等15地。督察指出了上述城市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但也强调,各地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加快推进解决。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监测数据失真失实”“禁养区内违规养殖屡禁不止”,有城市7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无一建成,有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投运至今运行负荷率为0......督察反馈暴露地方哪些短板问题?
广东省GDP连续36年领跑全国,但记者梳理发现,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却在广东各地普遍存在。
《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城市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管网排查工作,截至2024年9月,惠州市多个县( 区 )均未完成,区域排水管网缺陷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滞后。督察还指出,惠州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监测数据失真失实。
在广州,全市合流管网约有3720公里,雨季污水收集处理效果大打折扣。2023年全市4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仍有11座进水BOD浓度不足100毫克/升。
不止广州,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成为共性问题。2024年1—8月,珠海市有11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其中个别净化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不足50毫克/升,一些水质净化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不升反降”。在汕头,全市9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从2021年的74.3毫克/升下降至2023年的71.6毫克/升。
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汕尾全市29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有12座进水负荷不足50%,9座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70毫克/升。其中陆丰市潭西镇、陆河县南万镇两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低于30毫克/升。
在管网改造及建设上,督察指出,阳江市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的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仅完成6公里;应于2023年7月开工的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仍未启动。
佛山全市污水收集管网缺口约252公里,已排查的管网中存在严重缺陷1622个、雨污混错节点473个未完成修复,有480.5公里老旧污水管网“带病运行”。
肇庆市“十四五”期间全市改造管网64公里,仅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53%,部分地区完成比例为0。
就在2024年5月,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集中反映长江流域七省市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造成污水直排、水体黑臭等问题。多轮次的各级生态环保督察也曾指出,部分地方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充分说明当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
环境基础设施消纳处置能力不足,运行管理不到位,归根结底还是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污染治理及生态问题多发,
建筑垃圾“散乱污”现象突出
督察反馈中,各地治污攻坚及生态问题都有被“点名”。
督察指出,惠州部分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进展滞后,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消劣的多条河涌,水质仍存返劣情况。
“违法违规毁林行为屡禁不止”,在汕头,全市林地保有量逐年减少,2023年汕头市森林覆盖率为25.4%,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一些地区毁林造坟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
养殖污染问题频发,督察反馈汕头海水养殖监管不到位。汕头市海水养殖面积总数不清,全市未办理用海手续的养殖面积2402.6公顷,禁养区内违规养殖屡禁不止,截至督察进驻,仍有68公顷养殖面积未清退。广州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严重滞后,全市应完成20万亩养殖池塘的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务,仅完成总任务的76.2%。
督察指出广州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这一问题在韶关也被“重点关注”。督察组随机抽查韶关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44宗小水电,29宗小水电不同程度存在生态流量未泄放或泄放不达标、未安装监测监控设施或安装位置错误等问题,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同样在清远市,督察指出其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未形成有效监管,数据失真问题比较普遍。
督察反馈指出,珠海一些地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问题突出,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仍呈高发态势,对地下水及地表水造成严重威胁;阳江面临“垃圾围城”风险,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2022年9月起在场外事故应急池贮存渗滤液,督察进驻时仍积存渗滤液约9000吨;佛山一些消纳场长期无证经营,建筑垃圾乱倒、混倒频发,部分地块非法堆填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逾两年仍未清理。
截至督察进驻时,《清远市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的7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无一建成。督察发现,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等地存在大量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茂名市茂南区、电白区全过程监管“宽松软”,2023年以来开展工程施工的楼盘超八成未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建筑垃圾管理无序。云浮市2021年以来全市发放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均已失效,建筑垃圾缺乏正规运输途径,各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普遍存在“吃不饱”甚至“吃不到”。
梅州市已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8座,设计处理能力8354万立方米,实际处理量仅240万立方米,负荷率2.87%,梅江区、大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投运至今运行负荷率为0。部分已运行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不到位,“散乱污”现象突出。
2024年6月,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首次聚焦被督察地方建筑垃圾处置共性问题,反映出城市建筑垃圾“消化不良”的困境。表面光鲜亮丽,背后看不见的角落却满目狼藉,这样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环境容量为代价换来的发展无疑隐患重重,更不应视如平常、听之任之。让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紧紧跟上城市加速建设的步伐,及时消除环境隐患,才能真正还给城市以自然之美和可持续发展之力。
记者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广东预计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迈上14万亿元新台阶,这意味着广东成为我国第一个14万亿元大省。
经济规模持续扩大,迸发生机活力。但从对15个城市的督察反馈来看,各地对标高质量发展“仍有一定差距”。
督察反馈指出,深圳市的发展仍处于“高位过坎”的阶段,超大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面临新挑战,个别区域领域出现新旧问题叠加交织。全市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缓慢。
东莞市造纸、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绿色转型未达预期,资源消耗依赖性强、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问题比较突出。
茂名市2023年全市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仅2.8%,与2025年占比达14%的目标差距较大。汕头市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滞后,2022年、2023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连续两年分别上升2.5%、2.8%。2021—2023年,佛山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仅降低7.5%,距离“十四五”碳强度下降20.5%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督察指出,珠海市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仍需提速。珠海市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产业布局较晚,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有待加强。全市循环回收处理能力不足,循环经济建立发展难度大。
阳江市部分重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排水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阳春市、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 阳江高新区 )排水许可工作仍未开展,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仍有2500余户排水户无证排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阳春市2022年、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不降反升2.5%、3.5%。
肇庆市重发展轻保护,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为矿产项目开发让路的情况。
领跑的广东,理应以经济大盘之“稳”谋发展质量之“优”、谋生态环境之“优”、谋绿色低碳之“优”,对广东各地而言,解决复杂环境问题非一日之功,调整产业结构更不可一蹴而就,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显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