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联达造价圈
[摘要]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以下简称“新计价标准”)已正式颁布,通过对新计价标准是否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体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及有利于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几个方面的解读,笔者认为新计价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提倡契约精神,加快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助推我国建设行业参加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和国际竞争,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有着积极的意义。
[摘要]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以下简称“新计价标准”)已正式颁布,通过对新计价标准是否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体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及有利于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几个方面的解读,笔者认为新计价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提倡契约精神,加快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助推我国建设行业参加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和国际竞争,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 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鉴于当前按定额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存在虚高,并引致投标报价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贯彻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在试点地区废止以定额作为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的规定,引导招标人编制合理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合理报价,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在新计价标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和编制依据中,明确取消了政府定额、信息价的依据作用,确定了采用类似工程市场竞争合理投标单价、类似清单项目结算单价、类似工程合同价格以及市场询价等造价信息作为编制的依据。
招投标是市场决定价格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的招投标,其竞争重点是投标总价和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的报价,而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竞争的是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竞争的是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此,为促进投标人基于成本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报价,同时为避免定额组价形成的虚高单价,新计价标准明确取消了定额组价,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按实体工程编制、投标人自行按人材机成本加管理费和利润进行综合单价组价;发包人通过完整、准确地描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特征、技术标准,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装备、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内容进行每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成本测算及组价,及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对于措施项目,新计价标准明确取消了单价措施项目,鼓励大部分措施项目采取按项包干计价。由于各投标人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不同,各投标人发生的措施项目的成本也会不同,为充分激发投标人的竞争活力,新计价标准明确规定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作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投标人可以按自身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措施项目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及报价。实现投标人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效使用,以成本为基础,合理投标报价。
因此,新计价标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
二、 科学合理
1) 满足市场主体对不同计价模式的要求。13计价规范主要采用单价合同,随着工程总承包的推广,为满足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需要,新计价标准引入了总价合同,并对总价合同的计价特点、工程量清单缺陷责任的划分等做了具体的说明。总价合同是国际上最普遍的计价模式,最有利于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和降低合同风险。
2) 明确按实体工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取消13计价规范中需要按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按实结算的特征说明。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及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其中项目特征说明的是对承包人完成清单项目交付要求的实体工程任务的描述,项目特征不再包括招标人无法编制的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内容,如施工方案、措施、班次、运距等可能给造价产生争议及不确定性的说明,避免了不同编制人因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同的理解产生的工程量清单的不同,确保了工程量清单的唯一性。同时,也降低了发包人按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按实结算的风险,避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合同条件、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没有发生变化时,出现合同价格的变化。
3) 引入了合同清单、合同单价、合同图纸、合同规范等概念,规范了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新计价标准明确定义,合同图纸是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表达合同价款的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合同规范是说明合同工程的材料标准或要求、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等的技术要求文件。按13计价规范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图纸包括招标图纸、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补充发出的补充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其对应的是竣工结算、结算审价的事后的造价管理,而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的确定,则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在发包人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后,可以及时与合同图纸进行比较,计算变更费用,同时,也可以评估按合同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工期延长,从而建立了动态的造价和工期管理,实现合同价加减累计工程变更和其他调整价格等于结算总价的动态控制模式。同样,合同单价则强调了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同承诺,即合同单价在合同工程实施的全过程都是有效的,因此,其可作为暂列金额、工程变更、付款、索赔及结算等的计算依据。
4) 满足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要求。新计价标准详细梳理聊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承包人投标报价、工程计量、期中支付、价款调整、工程索赔、结算等各个阶段造价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及各阶段之间的工作关联性,从各个阶段造价数据的输入、处理及输出角度,对各阶段工作给予了个别及整体的考虑。如措施项目费用的分解,不仅满足措施项目费用进度款的计算,还提供了工期延长后承包人要求措施项目费用索赔的解决方法;以工程指令为核心的工程变更管理,既便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控制,又能快速有效地推进过程结算;明确措施项目费用采用总价计价,同时也规定承包人在执行工程变更和暂列金额项目时,如发生新增的措施项目,承包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费用补偿等。
5) 规范了结算的过程管理。按当前通常的结算方式,在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结算书、竣工图、设计修改通知、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等,再交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这种结算方式存在众多的弊端,如承包人送审的资料不完整;发包人在结算完成前始终不清楚可能的结算价,无法把控结算价是否已超出概算;发包人还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梳理各类资料之间的关系,辨别资料之间可能存在的重复、错漏、不真实等问题。而新计价标准则采用合同价加减累计工程变更和其他调整价格等于结算价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更强调是结算的过程控制,发包人不仅可随时了解预计结算价的动态变化,而且为过程结算提供了保障。新计价标准使得过程结算和工程结算方式更加清晰、直观、科学。
6) 完善了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管理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单位通常会根据项目的建设工期要求、设计进度、发包人管理能力、招标管理规定等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约规划,如将项目划分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发包人提供材料等,并赋予承包人总承包管理责任。13计价规范仅明确了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人提供总承包服务,总承包服务范围不包括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和发包人供应材料。按新计价标准,承包人应对总承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责任,因此,总承包服务范围还应包括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相应发生的总承包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承担。新计价标准在总承包服务费清单内对相关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责任和义务,新计价标准规定专业分包工程工程款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并明确承包人在收到分包工程款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三、公平公正
1)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共同基础,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竞争,并可有效地减少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新计价标准明确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计价,对于单价合同,投标人不承担工程量清单缺陷的风险,各投标人应根据相同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的竞争主要在投标总价和单价报价上;对于总价合同,新计价标准要求投标人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在投标报价中补充完善,但投标人需要承担工程量缺陷风险,总价合同竞争的重点也是投标总价和单价。二种计价模式下,对于招标人而言,投标人的报价都是透明的,且可比较,投标人的报价风险也容易识别;对于投标人来说,竞争的重点是投标总价和单价,这就要求投标人全面理解招标文件,通过认真测算每一个清单项目的成本,最终填报有竞争力的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因此,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招标的公平公正。
2)增设了报价澄清或说明,通过疑问澄清或说明,降低发承包双方可能面临的合同风险。按当前的评标办法,在开标后,就要进行评标,由于评标时间短,加上评标专家临时组成,缺乏对招标工程的全面理解,有时会发生评标不充分,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不能得到澄清,以致于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等问题。为发挥招标人的主观能动性,新计价标准增设了澄清或说明环节,明确了工程量清单报价轻微错误和误差,以及不合理单价的具体处理办法。如将报价误差应分摊在分部分项工清单项目单价(不含材料暂估价)上,调整后的单价作为进度款和工程变更的计算依据;经澄清后的合理单价可用作于工程量清单缺陷计价及工程变更的计算依据。报价澄清或说明不仅可降低发承包双方的风险,也体现了对不均衡不合理报价的公平公正的处理,落实了承包人不能通过不均衡不合理报价获得额外收益的原则。
3)完善了合同价格调整机制。新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合同价格调整的各种要素,从公平公正、合理的角度,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缺陷、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物价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工程索赔等价格调整办法。如,发生物价变化时,可以采用价格指数调差法,或价格信息调差法进行调差,也约定了在发生价格异动事件的相应处理办法;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当实际工程数量超出清单数量|15%|时,可以调增或调减原合同单价;发包人需承担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责任;对于新增工程,新计价标准明确,承包人可以要求重新报价,或给予拒绝承揽等。新计价标准保障了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可以按合同调整合同价款的权利。
4)合理的风险分配。新计价标准详细梳理了工程实施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风险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和具体方法。如,对于不可抗力,新计价标准建议发包人购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通过风险转移,有效降低发承包双方可能面临的风险;发包人希望采用总价合同的,明确总价合同适用于在招标时设计深度满足报价要求、技术标准规范完善、工程量清单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清晰、工程变更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可预见因素较多及计量计价风险可控的;又如,因发生具有不可抗力性质的例外事件引起工期延误的,如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而必须的停工、暂停(暂缓)施工,因安全、环保要求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可以获得工期延长的补偿,但损失由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等。合理的风险分配有利于鼓励发承包双方发挥自身管理价值,管控好合同风险,更好地履行合同。
5)合同约定清晰、全面,为解决工程索赔和争议提供合同依据。新计价标准对工程索赔事项和争议做了详细分析及总结,并分别按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原因、非发承包双方原因进行归类,为解决工程索赔及争议提供合同依据及处理原则。如发生发包人将合同内的某项工作改变为由其他承包人负责完成的、发包人对施工场地额外限制、未按时履约审批、干扰正常施工顺序等的,承包人可以索赔经济损失及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包括利润索赔;又如承包人以变更价款未审定或工期延长未获批准为由,拒不执行发包人发出的工程指令,新计价标准确,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同时明确,承包人可就该争议事项按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这样既保证了工程施工的继续,也保证了承包人获得合理的变更费用和工期延长的合同权利。
四、有利于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及数据库建立
通过工程量清单形式的竞标,招标人可以获得大量的回标价格信息,其中包括人材机价格信息、综合单价信息、造价指标信息等,通过对这些造价信息的分析、处理,可以形成工程造价的数据库。为便于造价数据的归集整理、特征识别、造价指标的分析,新计价标准明确,清单项目按实体工程清单项目进行编制,不再按定额设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单位应尽可能保持唯一性;项目编码必须保证唯一性,且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如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分地上和地下,分别按柱梁板墙楼梯列出混凝土、模板、钢筋工程量,回标后,招标人可得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及人材机价格等信息,并可以进一步分析整理包括柱梁板墙楼梯的造价指标、整个项目的平米混凝土指标、模板指标及钢筋含量指标等。又如,幕墙工程按不同的幕墙形式编制清单,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可以得到人材机价格,也可以测算不同形式幕墙的铝材、玻璃、硅胶、五金等含量指标等、不同幕墙系统的平米造价指标等。上述综合单价、人材机价格、造价指标、含量指标是工程造价数据库最重要的组成,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新增合同单价、结算审核的依据。
按照市场化通行做法,在编制匡算、估算、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图纸能够满足计算工程量的,则优先详细计算工程量并套市场综合单价计价;其次,在图纸无法计量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含量指标计算相关分项工程量并套市场综合单价计价;只有在仅有建筑面积的情况下,才采用类似项目造价指标进行计价。因此,匡算阶段,主要参考类似项目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分部工程等造价指标进行编制;估算阶段,根据方案设计图纸,可以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则按工程量乘以市场综合单价编制,无法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则参照类似工程含量指标计量和套市场综合单价编制,或参照类似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标进行编制;概算阶段,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结合市场综合单价进行编制,只有没有设计的少量分部分项工程才采用类似工程的造价指标及含量指标进行编制。由以上编制方法可知,市场综合单价、人材机价格、造价指标、含量指标等也是编制匡算、估算和概算的依据。因此,造价数据库是实施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而新计价标准为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及数据库建立奠定了基础。
五、意义
1)有利于工程造价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促进竞争,提高招标质量,更好地控制好造价和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
2)推动施工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提升盈利能力。新计价标准采用市场价进行综合单价组价以及措施项目实行总价计价,就是为了推动施工企业不断探索新的技术,持续改进管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实现降本增效及在竞争中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新计价标准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的损失或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做了详细说明,承包人应提升熟练运用合同条款进行索赔的能力,能够通过合同管理,获得额外的收益,实现项目施工的盈利。
3)推动造价咨询企业和咨询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当前,我国绝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主要业务是结算审价,积累的经验主要是算量套价、审价、核价等,咨询人员普遍缺乏合同管理经验和全过程造价控制经验。按新计价标准要求,咨询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的算量计价能力,更重要的还应具备合同策划、合同管理、索赔管理、争议解决等能力;同时,新计价标准也要求咨询企业应尽快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满足市场化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另外,随着越来越多地方政府逐渐取消咨询企业按结算核减额收费的规定,咨询企业应尽快向全过程造价咨询转型,积累市场化的造价咨询经验,提升专业能力,能够在同质竞争的当下,抢得市场先机。
4)改进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控制。新计价标准引入了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的概念,有助于实现合同总价加减累计变更和其他调整价格等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控制。建设单位当前普遍以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会议纪要等作为变更计算依据,这种做法存在资料不真实、时间滞后、缺乏单一的责任人等问题,往往会导致造价过程管理的失控。因此,按新计价标准,建设单位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指令管理系统,以便准确记录变更事项,及时评估每一个变更事项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从而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控制。
5)完善了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新计价标准将国际通行做法与我国建筑业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如国际上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通常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工程量分类,而新计价标准则按建设工程类别划分,分为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9类计算标准;又如,对于总价合同,按国际通行做法,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和规范自己编制报价清单,但考虑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需要,以及便于评标委会评标,新计价标准采用了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允许投标人在报价时进行增补及完善后报价,但要承担工程量清单缺陷风险;其他具有中国特色的还有工程量清单统一编码、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可增补措施项目清单、增值税计税办法、发包人供应材料、过程结算等。
6)有利于我国建设行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和国际工程竞争。新计价标准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引入了合同清单、合同单价、合同图纸、合同规范、直接损失及费用,措施项目费用采用总价计价、深化设计不作为结算依据、工作指令作为变更计算的依据等。通过新计价标准应用,造价从业人员势必会进一步熟悉国际通行做法,这对于我国咨询企业、施工单位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和国际竞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