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更索赔角度解读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01)
温文尔雅的蜡烛
2025年01月24日 09: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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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虾米造价

1总 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其他的计价活动可参照应用。

1总 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其他的计价活动可参照应用。

1.0.3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 法定优先、有约从约 的原则。
注意01: 法定优先、有约从约:强调了计价活动应该遵循合同的约定,但是合同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4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和期中支付、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5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对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接受委托的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对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委托方负责。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就其委托并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

1.0.6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就同一工程既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又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或同时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也不得就同一工程既接受承包人的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又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工程结算核对、审计等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核对、审计等工作,不得再接受委托进行同一工程的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1.0.7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工程量清单 bills of quantities
建设工程文件中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分部分项工程 work sections and trades
分部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总称。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施工部位、路段长度、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材料类别等将单位工程划分的若干个项目单元;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工序、材料、工种等将分部工程划分的若干个项目单元。其发生的费用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2.0.3措施项目 preliminaries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为措施项目费。

2.0.4安全生产措施费 safe production costs
承包人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及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保证施工生产安全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0.5项目特征 item description
载明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自身的本质及要求,用于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的清单项目的文字性描述。

2.0.6单价合同 unit rat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 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其综合单价 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在 约定的范围内 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注意02: 单位合同下,合同单价能否调整需要根据项目特征、约定的范围进行确定。    

2.0.7总价合同 lump sum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 以合同图纸、合同规范 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在 约定的范围 内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注意03:总价合同下,合同总价能否调整需要根据合同图纸、合同规范、约定的范围进行确定。总价合同发生变更时,应将变更对应的图纸与招标时的图纸进行对比计算工程量,再依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确定条款进行计价,确定变更增减的合同价款。    

2.0.8成本加酬金合同 cost plus e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 以规定的计量、计价依据 所确定的工程成本并加按约定方式计算的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注意04:成本加酬金合同也要在合同中约定计量、计价的依据,而不是简单的根据财务成本确定项目的成本。    

2.0.9综合单价 all-in unit rate
综合考虑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期、施工顺序、施工条件、地理气候等影响因素以及约定范围与幅度内的风险,完成一个单位数量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注意05:综合单价为税前单价。    
注意06:综合单价的确定及是否可以调整要充分考虑: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期、施工顺序、施工条件、地理气候等影响因素以及合同约定的范围与幅度的风险。    

2.0.10单价计价 unit rate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2.0.11总价计价 lump sum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采用总价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2.0.12费率计价 percentage rate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2.0.13暂列金额 provisional sum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用于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2.0.14材料暂估价 materialprime cost rate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设计图纸要求必需使用的材料,但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其标准、规格、价格而在工程量清单中预估到达施工现场的不含增值税的材料价格。

注意07:材料暂估价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在结算时,应该另外计算增值税。    
注意08:材料暂估价为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如果现场条件不具备存储条件,结算时可以考虑倒运的费用。    
注意09:若依据信息价格来确定暂估材料的结算单价,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增加运输的费用。    
注意10:暂估材料的工程量应该根据工程量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2.0.15专业工程暂估价 specialist works prime cost sum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

注意11: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增值税的价格,在结算不另外计算增值税。    

2.0.16计日工 dayworks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或工作,但不宜按合同约定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而应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消耗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施工机具台班等,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注意12:在投标阶段,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上报的计日工单价应该考虑管理费及增值税等费用,计日工单价应该是全费用单价;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计日工的签证工作。    

2.0.17总承包服务费 main contractor's attendance fee
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

注意13:承包人应该按合同约定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事项,而施工过程中又发生了以上2.0.17条款所叙述的三种情况,在结算时可以另行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2.0.18合同清单 contract bills
承包人在投标时所填报并获得发包人接纳的已标明投标总价、合价及其综合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修正价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用以说明承包人所报合同总价的详细构成及综合单价分析,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注意14:承包人应该重视综合单价分析、合同清单说明和表格备注等,在投标时要认真填写和编制。    
注意15:承包人提交的综合单价分析要认真编制,措施费尽量细化和量化,管理费及利润按正常水平计取,若管理费率及利润率报的太低,会影响到变更项目、新增项目的组价。    

2.0.19最高投标限价 ceiling price
招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标准规定编制的,限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价格。

2.0.20投标价 tendcr price
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及巳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合价及其综合单价等价格。

2.0.21合同基准日 contract base date
承包人在投标期内确定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合价等价格的日期,该日期应作为执行物价变化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 如招标文件(非招标工程为询价文件)及合同未约定,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合同签订日前28天。    

2.0.22合同图纸 contract drawings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表达合同价款的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设计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2.0.23合同规范 contract specification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说明合同工程的材料标准或要求、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等的技术要求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2.0.24合同单价 contract unit rate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承包人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中获得发包人接纳的修正综合单价。

2.0.25施工深化设计 design development
承包人中标后在不改变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等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图纸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的设计活动。

注意16:承包人在投标阶段,若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承包人的应对:一是进行答疑澄清,二是可以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或商务标书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假定。    
注意17:施工深化设计的前提是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如果在施工深化设计中,发包人提出了改变合同要求的事项,应按变更处理。    

2.0.26工程造价咨询人 cost engincering consultant
依法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备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人。

2.0.27工程量清单缺陷 bills of quantities errors
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清单项目与对应的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所要求的清单项目在列项、项目特征、工程数量上存在的差异。包括工程量清单多列项、错漏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数量偏差及其他同类。

2.0.28工程变更 variation of works
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工作内容、合同图纸、合同规范、位置与尺寸、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合同条款或其他特征等的改变。包括对合同工程的增加、减少、取消、替代和使用材料等的改变。

2.0.29损失和(或)直接费用 loss and/or direct expense
损失指由于工程变更及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造成的、不能从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中获得恢复的原预期收益;直接费用指由于工程变更及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直接造成的、为了完成同样结果的工程所发生的增加费用。

2.0.30新增工程 extra work
发包人要求并获得承包人接受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

2.0.31工程索赔 claim
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或延长),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而向对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和(或)工期调整及其他的要求。

2.0.32赶工费 acceleration cost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额外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

2.0.33误期赔偿费 delay damages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引起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对合同约定采取分期竣工和移交的工程.误期赔偿费是指根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延误时间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相关赔偿费用。

2.0.34施工过程结算 progressive settlement
发承包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上对已完工程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的活动。
2.0.35工程结算 final settlement
发承包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实施中、解除时、竣工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的活动,包括施工过程结算、合同解除结算、竣工结算及工程保修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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