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审图常见问题解析——一月一答》(第17期)-结构
自黑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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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0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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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筑结构网

结构常见问题(一)      某高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 构,楼盖采用叠合楼板。整体计算时框架梁的刚度是否 可以考虑楼板翼缘作用予以增大? 答:叠合楼板设计满足规范要求时,框架梁刚 度可以考虑楼板翼缘作用予以增大。 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项目,楼、屋盖一般都采用 叠合楼板。 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结构常见问题(一)     

某高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 构,楼盖采用叠合楼板。整体计算时框架梁的刚度是否 可以考虑楼板翼缘作用予以增大?

答:叠合楼板设计满足规范要求时,框架梁刚 度可以考虑楼板翼缘作用予以增大。 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项目,楼、屋盖一般都采用 叠合楼板。 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2021第4.4.4条第5款规定: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叠 合楼板的预制底板及后浇混凝土厚度均不应小于 50mm。 叠合楼板可以有效形成装配整体式楼盖,保 证楼盖的整体受力性能。

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5.2.2条规定: 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中,现 浇楼盖和装配整体式楼盖中,梁的刚度可考虑翼缘 的作用予以增大。 近似考虑时,楼面梁刚度增大系 数可根据翼缘情况取1.3~2.0。 对于无现浇面层的装 配式楼盖,不宜考虑楼面梁刚度的增大。 叠合楼板作为楼层梁的有效翼缘形成T形截 面,提高了楼面梁的刚度,结构计算时可以考虑其刚 度增大作用。

(由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永刚 提供)


结构常见问题(二)

北京地区某科学实验室建筑,结构类型为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甲 类),其地震作用计算如何 取值?

答: 地震作用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 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

根据《建 筑与市政 工程 抗 震 通用规范》GB  55002-2021第2.3.2条,特殊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 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 (2024年版)第5.5.2条,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薄 弱层的弹塑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列结 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 4)甲类建筑和9度时乙 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综上,甲类建筑设计时,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提高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进行多遇地震作用 下结构承载力、变形、构件截面验算及罕遇地震作 用下薄弱层弹塑性位移角验算时,均应按批准的地 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 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陈素云、杨晓艳提供)


结构常见问题(三)

北京市区某既有办公楼,地下2层,地上 3层,结构高度12.5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 该建筑2018年设计2020年竣工,未投入使用,因市 场原因,现改变使用性质,拟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抗 震加固,不延长后续工作年限。 在X、Y两个主轴方向合 理的布置消能减震装置后,罕遇地震作用下弹塑性层间 位移角为1/130。 问: 该建筑加固设计时,其抗震构造措 施可否按抗震等级降低一级考虑?

答:可以。

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 1.0.5条第3款的规定,该建筑属于C类建筑; 依据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2024年 版)第5.5.5条表5.5.5的规定,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为1/50; 依据北京市地 方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DB11/ 689-2016 第12.3.5条的规定: “B类和C类既有建筑采用消能 减震技术进行加固,消能减震结构罕遇地震下层间 位移角小于国家现行标准限值的1/2时,既有建筑抗 震构造措施可按抗震等级降低一级考虑”。

(由北京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陈美方提供)


某项目人防主要出入口设计错误问题解析

1.问题描述

某坡地建筑的甲6级人防主要出入口楼梯平面及 剖面如图1~图5: 图中2/5-1轴北侧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 室,地下一层为普通地下室,6-1轴处的楼梯为上部建筑 的楼梯,向上通到四层; 人防楼梯在-1.83标高以下与主 体结构的楼梯合用,在-1.90标高处经过一段水平通道转 向南侧楼梯出室外地面。

 

 
 
 

2.相关标准

《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DB11/ 994-2021 3.3.4 室外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 规定:

4 主要出入口的通道出地面段和备用出 入口、物资垂直运输口的上方应设置防倒塌 棚架。 防倒塌棚架的地上部分应与地面建 筑的结构脱开,且棚架的顶板应水平设置。

3.3.6 人防工程的战时出入口应符合下列 规定:

3 战时出入口的最外侧防护密闭门与 楼梯间之间线路应清晰明确,且楼梯间在各 层的平面位置不宜改变。

3.问题解析

人防主要出入口楼梯地下一层平面图及A-A剖面 图中,虽然楼梯及-1.90标高的通道四周墙体按人防墙 设计,但-1.83标高以上的楼梯按非人防设计,在冲击波 作用下破坏,残留物会阻塞-1.83标高以下的楼梯,人防 主要出入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6 -1轴的楼梯实际上是室外出入口通道的一部分, 通道在-1.83标高处转换位置,因为楼梯上下连通,-1.83 标高处实际为非人防区域,此情况与《人民防空工程常 见技术问题及解释》(2023版)结构专业第26条“从防 护单元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出来后,至地面防倒 塌棚架之间的路径上存在非人防区域时,是规范希望 尽量避免的情况……”类似; 尤为不利的是,此范围的 通道无完整的顶板,对冲击波的阻挡作用有限,甚至连 倒塌物的碎片都阻挡不了。 本项目的人防主要出入口楼 梯在-1.83标高处“平面位置改变”,也是规范希望尽量 避免的。 该做法存在方案性的问题。

4.改进措施

方案一:北侧楼梯的地下一层通向首层的梯段取 消,地上楼梯保持原样; 地下一层楼梯间设置完 整的顶板,该顶板按人防通道顶板设计。 若建筑 疏散需要,可在其他合适位置布置地下一层到首 层的楼梯间。

方案二:将A-B轴之间的人防楼梯直接通到 人防层,并设通道与人防区域连接,避免与6-1轴 处的普通楼梯合用。 如果为了减少交通面积,楼 梯在-1.83标高以下可以合用,-1.83标高以上可将 非人防楼梯转移至其他位置,人防楼梯则在原位 置直接出室外,同时设防倒塌棚架。 应注意的是 人防楼梯出地面后,上部不应再有楼梯,出地面 后的外墙不应设置混凝土墙,应设置水平的防倒 塌棚架。 类似 的问题设 计单位在 方 案 阶段 就 应注 意,必要时可咨询人防主管单位的意见。 一旦进 入施工图设计阶段,规划方案或建筑平面布置 确定了,很可能无法修改到位,只能采取一些补 救措施。

(由中设安泰(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华 提供)


某科研楼节点设计优秀案例

设 计单 位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苏 

专业负责人  张连奎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为地上6层地下2 层的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2m,建筑面积约 103000m 2 ,主要功能为科研,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钢框架抗震等级为 三级。

2.设计亮点

本工程采用钢框架结构,设计中有如下亮 点: 框架梁、柱节点计算中包含各种代表性梁高 的节点,而且每个节点计算书中按规范要求分别 做节点连接的极限承载力验算和节点域验算,其 中主要内容全面,计算结果清晰,现摘录部分计 算书截图如下,计算目录见图1,部分计算内容见图2、图3:

 

 

3.设计点评

节点设计是钢结构 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计中尤 为重 要,《建筑抗震设计标 准》GB/T 50011-2010 (2024年版)第8.2.8条 规定了梁柱节点抗震 验算的内容,其中规定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连 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 服承载力,并规定了各种连接的增强系 数。 这意味着节点的抗震验算不能像构 件设计一样按构件内力计算,而是要用 构件截面的屈服承载力和连接的极限 承载力来对比控制,以此来保证连接不 先于构件发生破坏,实现“强连接,弱杆 件”的基本设计原则; 另外第8.2.5条还 规定了框架节点的抗震承载力验算,要 求节点处框架柱全塑性承载力大于框架 梁全塑性承载力,保证了“强柱弱梁” 的实现。 这些具体措施加强了结构的延 性,也是“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一设 防目标的基本保证。 这些内容在一些项 目中却往往被忽视,未提供相关计算或 提供的内容不全。 本项目设计中该部分 计算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完整,结 果清晰,值得学习。

(点评人: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肖振忠)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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