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鲍月全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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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漏损率(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作为漏损控制的评价指标,可能会误导我们对绩效管理、无收益水量管理水平的真正认知。 无收益水量占比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并无意义,它混淆了我们对漏损控制实际效果的认知。
还有什么比用占 系统供水量 ( System Input Volume,SIV )的百分比来表示 无收益水量 ( non-revenue water,NRW )及其组成部分(包括实际漏损)更简单的呢?因此,多年来,我们一直广泛的用漏损率作为绩效指标,评价我们的漏损控制水平。但是,越来越多的漏损专家开始放弃系统供水量百分比作为绩效评价指标,转而选择“适合目标”的指标。个中原因到底是什么?
01
国际通用的漏损率计算公式
/ An international set of NRW percentages
![](https://fd.co188.com/group2/M01/7F/8C/rBJhaGeki1SAfP3gAAAr2ICc-_U814.png)
图1:资料来源:智慧管网论坛(SWAN)调查,2011年
图1是来自45个国家的85个城市供水系统的漏损率数据,漏损率从73%到3%。我们很自然的会通过数字对他们的绩效进行判断,甚至可能会考虑设置百分比的目标值。然而,我们做出自以为是的有意义的判断,其实依据的信息不仅不完整,而且缺失。因此,不要妄下结论;如果开始深入的问一些关键的问题,答案可能会让我们大吃一惊。
02
已公开的 SIV 百分比,
是否包含了转输水量?
/ Which percentage of SIV has been reported?
Does it include or exclude water exported?
供水企业可以用几种不同的方式来定义系统供水量:有些使用原水量,有些使用出厂水量。系统供水量可能包括或排除转输水量,在有的供水系统中转输水量占比很大,有的供水系统中不存在转输水量。以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计算的无收益水量的个案中是否包括所有的转输水量呢?
从图1中我们甚至不能判断该供水公司是否存在转输水量( water exported )。如果一家供水公司的无收益水量,在计入转输水量时占到系统供水水量的8%,在不计入转输水量时占到系统供水量的13%,那么他们会选择采用哪个数字?你是否意识到图1中的“最佳”案例(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3%)是一家几乎所有的系统供水水量用于转输的传输型供水企业( transmission utility );图1中还有一些间歇性供水系统,还有一些系统的客户普遍在屋顶上设置了储水罐,这种供/用水方式会因水表计量偏差而导致显著放大无收益水量?
03
您是否将无收入用水
与渗漏水混为一谈?
/ Are you mixing up Non-Revenue Water
with Leakage?
![](http://g.co188.com/img/topics/new_topics/images/blank.gif)
图2 :IWA水平衡表简化版
图 2 显示,无收益水量由几个不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未收费合法用水量、表观漏损是无收益水量的组成部分,这部分水量客户使用了,但没有付费或者被计量;无收益水量的还有一个组成部分是来自供水系统的真实漏失,其中一些是潜在的可回收的水资源。
由于用户连接管中水表位置不同,在一些国家计算的漏失包括客户自有的地下管道的泄漏,而另一些国家则不包括。 我们不能判断图1中的每家供水企业究竟属于哪种情况。
如果设定降低漏损的目标,你必须先行将无收益水量中的“无偿消费”部分(意味着收入损失)分离出来。然而,在图 1中并没有这些信息,“无偿消费”部分在无收益水量中的占比可能在0~50%之间。
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是一种零和计算方法 。 这一术语在金融和商界广为人知,但在漏损控制领域还比较少见。在漏损控制领域,使用无收益水量或漏损量占比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来设定目标并跟进进展往往会产生严重的误导后果。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可以在表1的简单水平衡表中设置并输入一些数字,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系统供水量和用水量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然后计算无收益水量量(无收益水量=系统供水量-用水量)。每一项数据(系统供水量、用水量和无收益水量)每年都可能以不同的正或负百分比发生变化,如第三列所示。
相比之下,无论您输入的水量是多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无收益水量和销售水量占供水量的百分比之和在最后两行中必须总是等于系统供水量的100%,因此它们的百分比变化总是相等且符号相反(除非每年的水平衡量没有变化,它们都是0%的变化)。
![](http://g.co188.com/img/topics/new_topics/images/blank.gif)
表1:设置您自己的表格,并使用您自己的数据玩百分比游戏
通常情况下,无收益水量的量会减少,但其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会增加,如上例所示。
如果你增加销售水量,但不改变 无收益水量的量,那么无收益水量在系统供水量中的占比将下降。可以尝试以相同的百分比增加(或减少)无收益水量和销售水量,并比较结果。或尝试其他选项,玩百分比游戏。简单的零和计算(如表1)揭示了为什么无收益水量(或漏损水量)占系统供水量(或供应水量)的百分比完全不适合设定目标或跟进进度。
04
无收益水量:
上升还是下降?
/ NRW goes up – or down?
现代需求管理的目的是减少消费量和各种无收益水量。然而,国际上有大量实例表明,将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是如何误导工作的进展的。如果您怀疑是否会出现这种情况,请参考以下例子。
美国费城,1993~2010年:无收益水量下降39%,但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比例保持在35%左右;
澳大利亚雅拉河谷水务,2002~2010年:无收益水量下降41%,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仅从12%降至 10%;
塞尔维亚萨格勒布,2012~2013年:无收益水量下降6.3%,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比例仅从59.1%下降到58.5%
罗马尼亚CASSA, 2007~2106年:系统规模翻倍,无收益水量下降13%,但 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比例仅从49.3%降至 48.3%。
试着想象一下,在干旱期间或一项重大供水设施投产之后,你将如何向持怀疑态度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媒体记者解释,无收益水量大幅减少,但无收益水量的百分比几乎没有变化;又或者为什么无收益水量的量减少了,而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却增加了(反之亦然)。以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来表示漏损率是行不通的——它只会混淆认知而非提供有用信息。
05
用系统供水量百分比
衡量管理绩效
/ Comparing Management performance
using % of SIV
图3直观地解释了为什么系统供水量百分比也不能用于漏失(leakage)的技术比较,而漏失是无收益水量中潜在的可回收水资源部分。
以供水量百分比计算的 真实漏失 (Y 轴)与以升/接入点/日为单位的真实漏失(X 轴)和以升/接入点/日为单位的总用水量(曲线)之间存在差异。本图使用的是供水量而不是系统供水量,以消除转输水量的干扰。
举例来说,如果真实漏失为200升/接入点/日,这可能代表真实漏失的任何百分比,从城市化地区的用水量为4000升/接入点/日的5%到小规模供水系统的用水量为300升/接入点/日的40%不等;这样的绩效比较是否公平? 也可以用用水量/管道长度/日为单位来绘制出类似的漏失和用水量图表。
![](http://g.co188.com/img/topics/new_topics/images/blank.gif)
图3:用水量的差异如何影响真实漏失的百分比
06
不同的供水系统不可能达到
相同的漏损率,为什么?
/ Why can’t every system achieve
the same percentage of leakage?
图 3 还显示,要使真实漏失占比达到供水量的(例如)10%,小规模供水系统需要实现30升/接入点/天的真实漏失;但城市化地区的供水系统要达到10%的目标,则需要实现450升/接入点/天的真实漏失,这个数字是小规模供水系统的漏失水量的15倍。
此外,还需要考虑供水系统的不同物理特性。漏失水量随供水系统平均压力大致呈线性变化;漏失量也随着接入点密度的增加(每公里管道)和用户连接管的平均长度(水管至水表)的增加而增加。
07
背景信息很重要!
/ Context matters!
2010年,一个亚洲大都市声称其真实漏失接近系统供水量的1%。 澳大利亚供水协会于2003年停止使用系统供水量百分比 。大家都不去寻求用水量、压力和其他背景信息,而是简单地在表面上比较百分比数字;这是系统供水量百分比的一个基本问题。维多利亚州的监管机构继续使用百分比,一家供水企业在经历了千年不遇的干旱之后,在付出巨大努力后才达到了9%的真实漏失率。该公司质疑:怎么会有供水企业的真实漏失率能达到1%。对相关信息的简单比较显示,澳大利亚供水企业的平均压力是亚洲供水企业的2.1倍,每个接入点的用水量是亚洲供水企业的27%。将澳大利亚案例的模拟用水量翻两番、平均系统压力减半的情况下( 不可行、不合理、不实际的选择 ),该供水企业也能达到接近1%的漏失率。
然而,当使用IWA于1999年发布的管网系统漏失指数ILI(专为真实漏失比较而设计的性能指标)对两家供水企业的真实漏失进行比较时,发现考虑到它们各自的配水系统参数和运行压力,它们的真实漏失几乎等于它们不可避免的(技术最小值)年度实际损失(UARL),ILIs 接近1.0。 表2展示了为何ILI是目前唯一"适合用途"的性能指标,该指标专门用于比较真实漏失管理中的技术绩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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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为什么 ILI 是对真实漏失进行技术比较的最佳 "适用 "关键绩效指标?
08
欧盟参考文件:
《漏损管理之良好实践》
/ EU reference document: “Good Practices
on Leakage Management”
表3总结了2015 年出版的该文件中关于真实漏失“适合目的”的关键绩效指标建议。4个关键绩效指标被认为适用于在独立系统中设定目标和跟踪表现;明确不采用以系统供水量和供水量的百分比计算的漏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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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适合真实漏失的关键绩效指标。
表3显示,ILI 还可以与其他背景因素一起使用,以得出关于各系统真实漏失管理优缺点的一般性结论。
IWA对非收益水量占比系统供水量百分比持何立场?
2017年5月,在维也纳举行的IWA 绩效指标会议上,有专家指出:“每个人都知道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不能用于目标设定和/或进行技术比较”。
然而,第三版《IWA 最佳实践手册:水供应服务绩效指标(2017)》继续推荐 系统供水量的无收益水量百分比作为财务/经济绩效指标,尽管这本身不包含财务信息或无收益水量组成部分的估值。随附的评论:“这可能是评估漏损的最流行和最简单的方法”,这非常清楚地表明,水行业的某些部分在适应必要的变化方面是多么缓慢,他们仍然倾向采用一个显然不适合的绩效指标,仅仅是因为它是传统的、易于计算,而不是合理和有意义的应用。
手册中关于绩效指标的基本要求是:“应避免使用不同年份之间可能有很大变化的变量分母,特别是在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例如,可能受其他外部原因影响的用水量),除非分子的变化比例相同。一条经验法则是,分母应该是导致分子变化的原因。”
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实际上未能满足这一基本要求,因为使用水量(consumption)占系统供水量的主要部分,漏失占无收益水量的主要部分,并且使用水量和无收益水量是零和计算。希望无收益水量在系统供水量中所占的百分比不会出现在几年后的第4版《IWA 最佳实践手册》中。
是时候改变了:专业人士倡议放弃 系统供水量百分比
多年来,水务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越来越意识到这些问题,一些国家已经放弃了 系统供水量百分比。然而,这一问题在专业的供水漏损控制之外仍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识。本世纪的水资源管理非常重要,不能再使用过时的、误导性的工具来进行管理。在阅读本文之后,如果您同意需要采取行动,不妨加入 LEAKSSuite 网站上的“专业人员放弃百分比”倡议来表示您的支持。
引用记者亨利·门肯的话:“ 任何一个复杂的问题,都有一个简单、整洁且错误的解决方案 。”对于漏损管理而言,无收益水量占系统供水量的百分比正是如此。
原作作者简介
Author’s note
Allan Lambert 是国际水协会会士(IWA Fellow),也是LEAKSSuite 网站的创始人。
本文为《水与废水杂志(Water and Wastewater International Journal)》2017 年 11 月刊撰写,刊载于该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