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缺项处理方式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存在显著差异。由于EPC模式下承包商需对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且通常业主仅提供功能性需求或初步设计文件,因此责任划分和风险分配需结合合同条款及项目特点综合判断。以下是处理这类问题的核心原则和流程: 一、责任划分依据 合同条款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
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缺项处理方式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存在显著差异。由于EPC模式下承包商需对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且通常业主仅提供功能性需求或初步设计文件,因此责任划分和风险分配需结合合同条款及项目特点综合判断。以下是处理这类问题的核心原则和流程:
一、责任划分依据
合同条款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 :若合同明确工程量清单为“参考性”或“承包商需自行核实”,漏项风险通常由承包商承担(如FIDIC银皮书条款)。
业主提供的清单约束力 :若清单被定义为“合同文件”且业主对设计深度负责,则漏项可能由业主承担。
变更条款 :合同中是否包含“业主需求错误”或“不可预见地质条件”等可调价情形。
设计责任归属
EPC模式下,承包商负责详细设计,若漏项源于设计缺陷(如未按业主要求深化),责任通常由承包商承担;若因业主需求模糊或原始资料错误,可能触发变更索赔。
二、处理流程
发现漏项后的程序
业主责任 :需求描述不清、原始数据错误、审批延误导致设计偏差;
承包商责任 :设计失误、未充分理解业主要求、未履行复核义务。
步骤1:书面通知
承包商需立即向业主/监理发出正式通知,说明漏项内容、原因及影响(工期、成本),避免被视为默认风险接受。步骤2:原因分析
组织技术、合同团队分析漏项原因,区分责任:步骤3:提交变更申请
若属业主责任,按合同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如FIDIC条款13.3款),附证据(如往来函件、设计文件版本记录)。协商与争议解决
补充协议 :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或工期,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解决 :若协商失败,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理(如引用FIDIC第20条争议解决机制)。
三、费用与工期调整
业主责任情形 :
承包商可索赔直接成本(材料、人工、设备)及合理利润,工期延长(基于关键路径分析)。
示例:业主提供的勘探报告遗漏地下管线,导致基础设计变更。
承包商责任情形 :
自行承担费用,且可能面临工期延误违约金(除非证明属“非关键路径”且未影响总工期)。
四、预防措施
对业主的建议
招标时明确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减少模糊表述;
在合同中界定工程量清单的“约束力范围”,如注明“承包商需对清单完整性负责”;
要求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复核清单并提出书面质疑(如FIDIC银皮书4.12款)。
对承包商的建议
投标阶段深度审查业主需求,对模糊项提出澄清并留存记录;
设计阶段进行多专业协同审查,利用BIM技术减少错漏碰缺;
合同谈判时争取加入“业主提供资料错误可索赔”条款。
五、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 :某EPC电厂项目,业主提供的岩土报告未提及软土层,承包商在桩基施工中发现地质不符。因合同约定“承包商需核实地质数据”,最终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案例2 :某化工厂EPC项目中,业主新增环保设施需求导致工程量漏项。因属业主需求变更,承包商成功索赔费用及工期。
总结
EPC模式下,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最终处理取决于 合同约定 、 设计责任归属 及 证据充分性 。承包商需在投标和设计阶段强化风险管控,业主则应确保需求清晰。争议发生时,及时取证并遵循合同程序是维护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