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常见问题清单(2023年版)》关于“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要求,特制定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使工程项目各参建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技术要点,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根据水利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常见问题清单(2023年版)》关于“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要求,特制定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使工程项目各参建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技术要点,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分类
(一)安全技术总交底。
(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三)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喊话)。
(五)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
(一)编制人员
(二)编制要求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
(一)书面交底
(二)现场交底
第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二)施工组织(施工工序、人员组织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人员、设备、环境);
(四)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五)作业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七)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第七条 相关要求
(一)针对性。是指必须针对具体所担负的施工任务和特点进行交底。
(二)可行性。是指交底的内容、提出的要求不笼统、不教条,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应急措施要便于操作。
(三)完整性。是指交底的内容应全面、具体、重点突出。对多工种的交叉作业,除了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交底外,还应提醒与周边作业交叉所需注意事项。
(四)预见性。是指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科学预测。
(五)预防性。是指在交底中,要对安全隐患、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预防措施要细致、科学,便于实施。
(六)指导性与强制性。是指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指导;相关内容作业班组及人员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八条 其他要求
(一)项目安全总监、安全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员可全过程参与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但不可作为交底人。
(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的,应补充交底;相同项目连续施工超过一个月或不连续重复施工的,应重新交底。
(三)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并留存归档以备查。
第九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和交工验收之日止。
附
稽查清单关于“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要求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