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与计价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3.1) 1. 工程计量与计价的适用范围(3.1.1) 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 强制使用 国家及行业标准 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计量与计价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3.1)
1. 工程计量与计价的适用范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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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 -
强制使用 国家及行业标准 编制工程量清单; -
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
非财政资金或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 -
建议(宜)使用 国家及行业标准 编制工程量清单; -
建议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2.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与计价方式(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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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应分别编制并计价的内容: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
措施项目清单; -
其他项目清单; -
增值税。 -
如采用其他清单形式计价: -
原则上仍应执行本标准规定; -
特殊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3. 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依据与要求(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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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
设计图纸; -
技术标准规范; -
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
本标准第4章的具体规定。 -
特殊项目或计量方式: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计量单位; -
适用范围; -
工作内容。 -
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说明: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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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原则: -
项目分类明确; -
边界清晰; -
便于计价与支付。 -
编排方法: -
按正常施工程序排列清单项目; -
按工程量计算标准进行列项; -
工程量清单编码宜从小到大排序。
5.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款确定方式(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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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计价方式: -
单价计价; -
总价计价。 -
特殊情况计价方式: -
可采用费率计价或其他方式; -
需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价要求及调整规则。
6. 综合单价及合价的费用构成(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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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与合价: -
为税前价格(不含增值税); -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
包括约定或合理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
包括必要的辅助工作费用; -
税金单独计入增值税项下。 -
特殊说明: -
专业工程暂估价(其他项目清单)已含增值税,不再重复计算。
7. 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要求(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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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 -
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方法; -
按项计价项目的价格构成方法; -
应确保: -
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清单项目中对应单价完全一致。
8. 清单准确性与完整性的责任划分(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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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 发包人 负责。 -
总价合同: -
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 承包人 负责。 -
无论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 -
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均由 承包人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