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7.6.3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库房。现在有一建筑在河南,12层,45米,1-4办公5-12通廊式住宅,B1F是库房。请问住宅的走道需要做喷淋么?请高手回复或QQ449025833在次表示感谢
高规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库房。
现在有一建筑在河南,12层,45米,1-4办公5-12通廊式住宅,B1F是库房。请问住宅的走道需要做喷淋么?
请高手回复或QQ449025833在次表示感谢
2楼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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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依据高规,本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建筑,所以应当设喷淋;但是各地遇到这种情况都按纯住宅要求,都不设,请问楼上有什么看法?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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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通廊式住宅需要设置,
如果是单元式住宅的话,可以不设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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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做上,毫无疑问。这一条在高规上说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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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原来的毕业设计,13层,B1、B2是车库,1~3层是商场,4~13是通廊式住宅,指导老师说,这种建筑按照高规全需要设置自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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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感觉也需要设置 要按规范做 要不然审图肯定过不了 只要涉及到消防的 我就很小心 总怕着火啦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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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依据规范,住宅部分都应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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