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一小污水处理厂配电间放2台GGD 低压柜。审图中心要示设应急照明,但本人认为没有必要,请教下意见
如题 ,一小污水处理厂配电间放2台GGD 低压柜。审图中心要示设应急照明,但本人认为没有必要,请教下意见
42楼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4页第11.3.2条文解释中有这样一句话: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要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坚持正常工作。其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请大家帮忙解读一下
“要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坚持正常工作[/
b]”这句话,我认为配电室如果不涉及消防,可以不要求正常照度照明设计。有一部分专家也是这样理解的,但是我们没有办法要求每个人都这样理解。请大家发表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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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带蓄电池就行了,肯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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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当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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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应该装设应急照明,把配电室的灯换成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保证事故断电时180分钟的点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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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自带蓄电池的荧光灯根本用不住,质量不行,最好谁也别否定这一点,因为我用过很多厂家的,关键是电池充电,谁也不会闲着没事把灯打开看看、摸摸热不热,手机电池我们天天用,不也经常起包、过热吗。灯具里的电池爆裂,冒烟也是常见的,一说灯具着了,就怕定成火灾事故,在企业,这是要扣钱的。最重要的是,当你真正需要他亮时,早就不能用了,除非新装上前半年用。欢迎用过的朋友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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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electricity 发表于 2013-3-21 08:59 非常正确!我认为关于规范,从事什么行业的就遵照哪个行业规范,千万别什么都玩建筑电气上套,那个规范 …可是审图的往往都是建筑电气出身啊,不论是画图深度规定以及行业规范只要审图最终都让图审人员给统一到建筑电气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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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备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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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还是装上吧,这个个人认为没什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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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个人觉得主要看发生火灾时候是否需要值守和工作,需要的就要做,不需要你要图纸说明清楚,只需要做备用照明,备用可以用蓄电池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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