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全设计和施工(一)电器导体的选择和配电设备的布置一、 电器的选择1)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2、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3、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4、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5、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一)电器导体的选择和配电设备的布置
一、 电器的选择
1)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2、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3、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4、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5、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2)隔离电器的安装
1、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2、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3、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4、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插头与插座;连接片;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熔断器。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4)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1、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2、继电器、接触器;
3、半导体电器;
4、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二、导体的选择
1)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2)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2、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绝缘导线穿管敷设铜芯1.0,铝芯2.5。
3)敷设路径的冷却条件: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当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5m,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或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4)导线敷设处的环境温度:
1、直接敷设在土壤中的电缆,采用敷设处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
2、敷设在空气中的裸导体,屋外采用敷设地区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屋内采用敷设地点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均取10年或以上的总平均值。)
5)中性线截面
1、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N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
2、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的回路中,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3、采用单芯导线作保护中性线(以下简称PEN线)干线,当截面为铜材时,不应小于10mm2;为铝材时,不应小于16mm2;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作PEN线干线,其截面不应小于4mm2。
6)保护线(以下简称PE线)截面
1、当保护线(以下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 PE线最小截面
相线芯线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S≤35 16
S>35 S/2
2、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
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
3、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禁用作PEN线。
4、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三、配电设备布置的一般规定
1)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3)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5)当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6)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7)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配电屏前后的通道的最小宽度(m)
配电屏种类 单排布置 双排对面布置 双排背对背布置 多排同向布置
屏前 屏后 屏前 屏后 屏前 屏后 屏间 前、后排距墙
维护操作 维护操作 维护操作 前排 后排
固定式 不受限制时 1.5 1.0 1.2 2.0 1.0 1.2 1.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