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1.3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由于某防火分区消防设备较多,那么我是否可以由低压配电室专用回路至某防火分区消防配电箱,再由该配电箱引回路至本防火分区消防设备末端切换?按规范条文解释,如此配电消防设备和普通设备配电回路隔开,我认为是可行的。但按05SDX006 图集 3-7页与3-10页该方案又是错误的,该如何理解?请教!!!
由于某防火分区消防设备较多,那么我是否可以由低压配电室专用回路至某防火分区消防配电箱,再由该配电箱引回路至本防火分区消防设备末端切换?按规范条文解释,如此配电消防设备和普通设备配电回路隔开,我认为是可行的。但按05SDX006 图集 3-7页与3-10页该方案又是错误的,该如何理解?请教!!!